向各位专业人士请教下,我实际工资3000,签订合同时基本工资为1800,现向公司所要工资条,公司拒绝提供,公司是否存在侵害我利益的行为,所以不肯提供,我该怎么做
工作前公司让我签订一份承诺书,内容是承诺者必须在公司干满5年,且是临时性员工(待遇为2500每月,实习期间按公司规定发放),且不享受任何待遇。如果没干满5年辞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诺者承担 如果具备法律效益,那我该不该签此承诺书
经营权转让时无力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商议根据营业额月付款,经营品牌加盟店,甲方跟加盟公司签署三年合同,9月2号曾双方签署过一份合同,现今甲方说要变更合同(甲方私下咨询律师),而变更合同意思有变更,想请问一下以前签署的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
我男朋友 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 不管什么原因 怕以后分手了 现在 要给我打 几十万的欠条 或是协议 之类的 凭据 具有法律效益的那种 作为保障 他不给 甚至可以起诉他的 那种 不知道这类欠条或是协议 具不具备法律效率 这类事情 要写些什么 注意什么 要不要 有其他证人之类的 或是需不需要找律师公正之类的
婚前男方购买的一套按揭房子,名字是男方本人。因房款没有付清房产证在银行加不了女方名字。结婚前双方写了约定协议书,约定把这套房子的产权,及使用权,以及以后升值分为男女各百分之五十。男方自愿放弃以后撤销条例。在双方约定协议签字按手印后同样具备同等的法律效益吗?请相关人士解答。。。谢谢 婚前约定协议男方婚
跟同村村民农用地对调。对调后的农用地改为住宅用地。因为我家和对方对调的底实际是1.25亩 对方地是1.42亩 合同写着是1.3亩对调1.3亩 然后农村村委盖章了 对方也签字了 然后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对调后的农用地已经申报专为住宅用地。并通过了。
老公婚前(2012年5月份)他与父母共同出资为他按揭购置了一套住房,2012年12月份初才办完入住,房产证现还没有办理下来 按揭是老公的名字(老公他有公积金),我和老公是2012年12月12日领的结婚证,但未办婚礼,现因怀孕需提前今年5月份办理婚礼,办婚礼前我父母要求房产证增添我的名字,但因房产证未下来,我父母要求先签
说明如下: 婚前(2012年5月份)我爱人与他父母共同出资为他按揭购置住房一套,2012年12月份初办理入住,至今房产证还未办理完毕。办理 按揭时各类票据填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我爱人他有公积金)。 我与爱人于2012年12月12日领取结婚证,现我与爱人协商后,房产证上增添我的名字,并且他同意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与我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_《景观照明设计师》培训学习,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条件与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和甲方的《员工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2,乙方自己准备笔记本电脑,生活用品等。 2.培训期间,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乙方在培训中务必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