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与继母于99年结婚时我们均已成家立业,继母未对我们履行抚养义务。婚后继母和父亲与我们兄弟的关系一般,3年后继母开始到外地寺庙中独自生活,每月的生活费由父亲按时支付给寺庙,且一去就是9年时间。此期间父亲多次生病住院均是子女照顾,继母从未回来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及住院护理。直到2012年底,在父亲病危之时继母却突然回家,但仍然不管父亲的生死,从未到医院看望过父亲,更谈不上照顾护理。2013年1月父亲在医院去世后,由子女处理完父亲的后事,继母从不过问甚至连父亲火化、殡葬都没有参加。请问:像这样的继母尽到妻子的义务没有?继母与父亲是否还存在婚姻关系?继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作为子女还需要对继母尽赡养义务吗?请各位大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我母亲有一处房基地(我们都是农民户口 在北京),我结婚后就一直和她住在一起并把原来的房子翻建。两年前我母亲瘫在床上,老人有三儿两女,每月队里给生活费。我母亲将遗产都给我一个人,现在我的两个大哥和两个姐姐因房子问题很少上门看望,母亲就全靠我一家照料。我想请专业人士帮帮我,他们没有得到我母亲的财产就可以
这是我父辈的问题,所以我只能形容个大概情况 就是我的父亲就由他外公抚养长大,从小便与他母亲关系不是很密切,几年前与他母亲口头脱离关系,并送与他母亲一块地。之后,他母亲便把遗产全数给了他弟弟,并把房子等全部过继到他弟弟明下,现在她年老,要买墓地来找我父亲,我父亲念及生母,给她买了,但是他弟弟要求,每月
爷爷现在是独居一人,有5子2女,在第四子没有拆迁之前,虽说要求几个儿子轮流赡养爷爷,但其他几个儿子因为不愿、要么不便等原因无法照料爷爷,所以大多时间爷爷居住在第四子家里。老人生病住院,也大多是第四子及其媳妇和几个女儿、女婿照理。现在第四子属于拆迁安置户了,爷爷的房屋平方也归到第四子那里,第四子也愿意承
我爸妈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我判给了我爸,然后我爸又娶了个女的,他们结婚了,然后我们三个户口现在都在一起了但是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爸走了那时候我正在读书,我爸走后我继母就不在承担我的学费以及我的个人问题,都是我的生母在承担我抚养我,我想请问您我以后需要对我的继母进行瞻养吗? 第二个问题是我父亲遗留是12
我是独生女,父亲现已去世,父亲在世时,想到让我叔家兄弟赡养他,就让他们在宅基地上盖了三间房子,父亲于1980年得疾病去世,父亲去世后,他们对母亲一直不管不问没有尽到一点赡养义务。母亲一直由我赡养,直到2004年母亲去世,现在村里旧村改造,我有没有权利要回我的宅基地。 (当时只是口头说,没有书面协议)
律师您好,我咨询问题情况如下: 我祖父母共有六名子女,90年起由我父母照顾祖辈晚年生活(居住在一起),直至08年祖父母因病逝世。期间祖父第四子,未尽赡养义务,并在90至08年间两次因盗窃入狱,(自称因生活困难,但连探望行为也没有。其刑期总共为3年左右。)。请问第四子是否有资格继承遗产?我需要些什么证据?
丈夫死亡,媳妇继承男方所有遗产的对男方父亲及奶奶有没有赡养义务
我姐夫因疾病死亡,我姐如果继承我姐夫的所有遗产包括我姐夫的房产在内的情况下,我姐对我姐夫的父亲及奶奶有没有赡养义务,就现在问题我姐还有一儿一女,儿子今年六岁女儿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