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成立公司,2017年3月我与另外一人将各10%股份转让给甲,且完成工商注册变更,我于当年10月份离职,18年上半年与另一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另一公司将我们作为被告起诉,请问我们有责吗?谢谢
我在2008年4月进入我朋友甲(以下简称甲)的清洗公司上班,当时公司是甲作为独立投资人在经营,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在我加入前已经经营了2年。 2008年6月,甲提出要扩大公司规模,注册资金要增加到100万人民币。同事又找来另一个朋友乙,由我们3人组成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是由代理公司代办的,实际我们都没有
公司股东离职后,公司不愿注销股权,担忧引发经营责任及债务纠纷。
和人合伙开了公司,我只占10%的股份,注册时是监事,另外一个人是法人,占90%。 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已经4个月了,没有参与任何运营相关工作,我想注销公司股东身份,但法人一直不同意,迟迟不配合注销。 想问: 1、若想自行注销10%股东身份,是否可行? 2、若出现公司名义借贷,我会不会承担对应债务? 3、若公
该公司16年5月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欠款,我于16年7月受人委托接手该公司法人职位的,没有股权
该公司16年5月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欠款,我于16年7月受人委托接手该公司法人职位的,没有股权。(前面法院开庭我公司没有出庭,判决是公告送达的,我并不知情)现在发现该公司进入失信企业名单,牵连到我,我现在要求委派单位更换法人。问;能否更换?更换法人后失信企业对我还有影响吗?
您好,转让了公司股权及法人,那么公司之前运营造成的纠纷及债务
您好,转让了公司股权及法人,那么公司之前运营造成的纠纷及债务,谁承担?和变更后的法人和股东有关系吗
国内外资非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为中国人法人/股权所有人,该法人国内其他企业有债务纠纷 或被列为执行人
国内外资非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为中国人法人/股权所有人,该法人国内其他企业有债务纠纷 或被列为执行人,是否对该合资企业有债务或法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