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过朋友认识了一个女的,我追求她,开始不愿意后来我答应给她买某样东西后答应跟我交往,之后她多次催我买,和问我要钱,并因为我暂时没有给她那东西而说要和我分手,说我没付出就想得到是不可能的 我给了她东西的第二天我们一起去水疗会所休闲中心玩,当时我们玩K仔,在我还很清醒时就说不要了,但后来她一直劝我玩,我呦不过她就又玩了,然后没多久就神志不清,她趁我神志不清,拿了我的100元现金,和让我迷迷糊糊的状态下签了她消费算在我账户的授权书,然后骗我说上厕所,就走了!,当天她还在休闲中心买了一套价值185的东西,我电话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她说她有事要出去还说是经过我同意的,可我完全没有印象!当天晚上我用强硬的口气叫他过来当面跟我解释,她来后,我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跟我拍拖3个月,因为当时说给他手机时说好的,二是,还回我手机,她选择了第二条,说是东西给了她阿姨,要回去拿到了才能给我,后来,她又说要走,说是有事,因为水立方的事件和朋友说过的话,加上当时我不知道她住哪,所以叫她写欠条,让我有个担保,并且说过不写就不让你走,或拿她身上的东西抵押,写了欠条过后几天她说我控制她人生自由,强迫她写的,说欠条无效,! 我想咨询她那属于诈骗吗?她在水疗会所做的行为属于盗窃吗?她的行为违法了吗?,我因该要回那东西和水疗会损失的财务吗?我的行为违法了吗?欠条是否有效
你们好,我11年包工程时欠了 一批工人工资,有一个人我在11年给他打了一个一万多的工资欠条,12年他们一群工人找我我又以他的名字为代表给他们打了一个六万的工资欠条(其中包括以前给他打的一万多),12年底他们起诉我 经法院调解我把六万欠条支付了。请问那个一万多的欠条还有效么
有证据证明欠条内容虚假,出具欠条人并没借对方钱,而是别人借的钱,是否可以不还钱?法律依据都是哪些? 公安局诈骗案卷宗、另一案件判决书中都有真实的借款过程及事实。如果用用这个证据证明出具欠条的人没借过钱,那么能否胜诉?具体法律条文是?
因我本人一个月前借给别人3400元,我跟对方说好把钱在4月15号之前还给我,否则超过一天按加100元来算并给我写了欠条(有手印),我多次去找过对方的家长,家长每次找借口,最后还骂我爱到哪儿去哪儿要钱!我问过一些大人,他们让我写申请树交给法院,不过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所以请你们给些建议!
借款合同写有:借款人两公司的股东以公司以外的**财产提供还款担保。**处两字被用黑笔填实,无法看清。原告以公司是家庭投资经营为由(实际非家庭共同投资),将股东配偶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 。借款合同没有股东的配偶确认签字,且**处2字明显被涂掉,若此处涂掉的是"个人"两字,且公司本来也不是家庭投资经营。配偶是否
在*培训机构,用各种包就业的方式骗取刚毕业以及有想学习的人进入培训机构学习,给没有能力交培训费的的人办理传帮贷,并说明是就业后付款,而我们并不太清楚传帮贷。当进入培训机构后,发现与介绍的不同,并没有实际的指导,只是放一些视频,我们有被骗的感觉,没有学到东西,而且现在*没有包我们就业,反而让我们还钱,请
老公和父母共同拥有产权的房子,他把自己的部分赠与我是否有效?
因为要结婚,所以男方家里为其买了套房子,首付是父母出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公和他母亲,主贷人是老公。婚后我和老公一起承担还贷款。现在老公想把他名下的产权部分赠与我,但是又不想牵扯进老人,还是给予老人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只是把他名下的产权给我。这样子的话我们带着房产证去公证处可以公证嘛?是否公证之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