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房子是我大哥,现在他被团销的骗去,他的身份证去他要要不回来,人是回不来了,怕被团销的人拿去银行办信用卡,想把这个房子改我的名字,但没我大哥的身份证,有什么方法可以改吗?
开发商在我家东面(我家是平房)六米远的距离盖了六层楼,而且每屋楼还开了窗户,这片楼不仅挡住我家光线,而且我家的隐私权一点不留全被窥视。请问,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条款吗?有没有明文规定补偿的条款?我们应该怎样与开发商交涉?
房屋所有权是是甲,然后已经在银行抵押贷款了,今年甲已经和乙签订了今年一年的租赁合同。然后现在甲和丙签订明年开始的5年的租赁合同,而且租金现在马上一次性付清5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完成,并且租金也已经付清后,于今年比方说10月份,甲的银行贷款还款日期到了,但是因为无法偿还,因此银行是抵押贷款的,因此银行可以将
我因95年读书把户口农转非,现在老家结婚生子并购买房屋开商店,妻子和孩子是农业户口,请问如农村规划房屋赔偿同农村户口一样么?
想请教几个问题,家中有唯一一套居住有十余年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四年了,因为母亲和我打算过几年把房子卖了,到时直接将房产过户到买房人名下,因此房产证一直没有变动。我想问的是:1:户主死亡,继承人能否不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就直接过户到买房人名下??2:若是过户到母亲或者我的名下,在过户后五
我家中有一套房屋,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母亲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房屋应该是父亲和母亲共同所有的吧,即使母亲自愿放弃父亲的继承权,那我应该也只能继承父亲的那50%吧?母亲那50%如果也自愿给我,是算继承还是算赠与??需不需要额外费用?听房产局的意思是如果房子过户给我要比过户给母亲多
有一上海老城区老房,上世纪30年代由前辈J购置居住,解放后充公,性质公房。 J有三个孩子,两儿一女。 自60年代起,J前辈的两儿一直在外地工作,女儿则跟父母居住老房。 60年代至90年代,J前辈三儿女的孩子,也即J孙女共9人,先后在上海借读学习,期间跟爷爷奶奶暂居该老房,至90年代毕业成家后一一离去。仅剩一孙女M,
我爷爷和婆婆属于二婚,婚前各有一子。爷爷婚前儿子多年前已去世,但留一子。(几十年都未联系,联系方式早已失去。)。 婚后,我爷爷和婆婆又生育5子。爷爷好婆婆一直租住公房,2009年爷爷去世,2000年房屋拆迁,2009年婆婆与6子女签订赡养协定,由我父赡养,百年后安置房屋归我父所有。2010年我父交通意外去世,进过协商
我爸爸买了我伯父和叔叔的房产,我爸爸,伯父,叔叔都已经去世了 我去办理房屋过户时 房产证是我伯父的名字,土地证是我叔叔的名字, 房产局跟土地局说要办继承公证。可是公证处说房产证跟土地证名字不一样所以办不了公证。请问我该怎样办理过户手续。他们说可以诉讼。由法院判决 可是我伯父,叔叔家人都没有反对当年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