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咨询关于公民变更名字事宜。我已成年,由于名字有歧义且非常男性化,于2013年4月月初回老家派出所办理变更名字,当地出据了无犯罪证明,并在派出所填写了变更登记,所长已签字,然后说拿到公安局签字才能办理,这个月我打电话回去问,说是公安部门未能签字,不能办理,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只有走司法程序呢?
常有办户口簿时名字被打错的现象,如果想要改过来该如何去做?有哪些程序?需要那些证件? 我是一个学生,很想知道,谢谢
我是一个刚满16周岁的学生,现在我很想要改名字,我的名字在上户口时上掉了一个字,因为上户口的时候并不是我父母登的记,而是我奶奶登的,所以她就以她个人叫我的那个名字那样登的。现在我发现这个名字给我带来了诸多不便,我想申请改名,请问能改回去吗?
我母亲与80年代左右曾改过姓名(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1984年结婚并用改后的姓名的户口本领的结婚证,同年9月迁移户口时又改回原名。 现在他们名下有套住房打算出售,咨询过中介公司说必须要结婚证,当时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和现在户口本身份证的姓名不一致,且到住地派出所也查不到当时的改名记录(因为当时是文革时期改
有一年姐俩在九台那边合办了一份养老保险 俩人私下写了一份合同 现在当时用名字的姐姐反悔了 这事如果到法院 应该怎么解决
未结婚前,把房产证写女方名字,但首付和月供都有男方付款。但现在女方跟别人结婚,如何进行更改房产证名字 未结婚前,由于女方的一再要求,而且男方也为了讨好女方,所以房产证上只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动用女方公积金贷款(男方也有公积金,但是没使用),但首付和月供都由男方付款。现在女方跟别人结婚了,男方应该
当时出生起了个名字,其回到家一打听却重了本家某人的名字。(咨询过派出所,户籍室人员说可以让医院更改,然后盖章确定。但是医院说不能更改,是卫生部的规定)现想给孩子重起个名字。请问律师:“医院能否在出生证明上更改孩子名字”?如果不行,我可以走哪个途径更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