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老人生前名下有一套安置楼,因拆迁而换购的一套。但是还没交房的时候老人就因病去世,有五个子女,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十几年前要买房的时候老人给他出过钱,并且他也说过不会再要老人的房子,(但是没有立下字据,)老人之前住的未拆迁的房子留给二儿子,然后现在换购了一套安置楼,老人答应给二儿子,但是这几年大儿子又想来分安置楼,老人突然去世,房产证也还不能做好,老人也没有留下遗嘱说过房子的问题,但是老人的爱人还在,她答应房子给二儿子,请问老人的爱人说的话有效吗?如果房产证上做的是老人爱人的名字而不是二儿子的名字,那以后老人的爱人去世以后,房子是不是就要五个姐妹平分?老人在生病期间都是二儿子照顾,大儿子在外地,没照顾过老人,而且老人也答应房子是留给二儿子的女儿,那现在房产证的名字能不能把老人的孙女名字加上去?但是他们觉得写下一辈的名字,会引起下一辈之间的矛盾,所以现在暂时想写老人爱人名字的,然后以后过户,这样的做法好吗?但是现在几个姐妹都想来争这个房子,按照法律他们是不是都可以分?现在房子已经交房,所有的费用都是二儿子与老人的爱人共同承担,其他人以后还没有权利分这套房子?
老人的房产证上有4个人:分别是2个老人,老人的一个子女,一个第三代。这个第三代是老人其他子女的孩子。 现在老人去世了,房产证上的另外2个人想把房子买下来(各出资50%),老人的其他子女也同意,这个手续怎么办?涉及的税会有哪些?产证变更怎么操作?50%的权益在产证上怎么体现?
老太太有一儿四女,名下有一套房屋,是单位宿舍,九十年代时单位鼓励员工买房,折工龄,故儿子出了30000多,再折了老人工龄,买下了该房,但户名一直是老人的名字,之后儿子一家三口一直和老人居住在一起,伺候老人,这样一直生活了十多年。请问,若老人不在了,四个女儿是否有争夺房屋的权利?儿子是否有所有权?一般情况
咨询:我奶奶去世时,留下私房一套。奶奶有子女7人,一直到现在,房产证上还是奶奶的名字。但是房子的户口簿上只有我父母,我和我妹妹,叔叔等5个户口,由于私房拆迁,涉及到利益,父亲的其他兄弟姐妹要求将拆迁款作为遗产重新分配,请问,他们是否有权要求将拆迁款作为遗产分配?
我父亲有2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我爷爷奶奶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由于我父亲的弟弟在二老在世时并未尽到赡养义务,却到处宣扬说我父亲不让他们去赡养老人,当时我父亲常住我奶奶家照顾我奶奶(爷爷已过世)和帮我照看1岁多的孩子,两个姑姑也时不时的来照顾我奶奶,后来我奶奶过世后的丧葬费按理说应四人承担,丧葬费先由我父亲
我的外公在两年前去世,生前没有任何话留下来,有一处写有我外公名字的房屋在搁置中,我的外婆近日想召集我妈妈和我的三个舅舅一起做一个公证,想要把这套房子的名字改为我外婆的名字,之后再把名字改成大孙子的,不过我妈妈对于这个想法不是很同意。老人多少都会重男轻女,如果我外婆把名字改成自己的之后又继续改成大孙子
我爷爷去年去世,其名下有一套住房,总共六间房。爷爷总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世十多年了,二儿子去年也因病去世。大儿子有个儿子就是我,二儿子也有个儿子。大儿子死后,我爷爷一直跟我和我妈生活在一起,直至去世。二儿子未曾抚养老人,每月也没有定期给予老人赡养费。老人死后葬礼费用百分之九十都是我和我妈负担,现在
老人已去世多年,现在的房屋要动迁。姊妹三人要分割,更名。怎么处理更合理公平?涉及产权变更,我的想法是等待动迁后,再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