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份申请辞职截止至3月份完,工资结算为当月月底领取上月工资,年初公司有表示今年于三月份开始要加工资,至4月底只领取到未加工资前的工资,此次领取的工资的不包含所加工资的数额,其余在职员工都有领取到所加的工资,多次联系老板,一直推诿,表示同意补加涨工资数额,但未处理,请问我怎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是从事车间的一个技工,于2013年1月8日递交了辞职信,而且有厂长的签名同意了,再有我给了行政部,而3月我过来拿工资他说我自离了,不给予元月份工资《4000元》。我很惊奇,后来一打听,原来厂长没在干了,行政部长是老板姐夫,进厂时写了一份合同,我们工人没有,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咋办?能否要到工资?
中途辞职交了辞职报告,公司老总就不让上班了,但却不结算工资不安排离厂!劳动和同上有说中途离职要交违约金和扣除押金!我该怎么做?
于2013年2月底辞职,批准3月15日离职,结算工资的时候说2月和3月工资会一起发,可是需要扣除入职时第一个月的保底工资1500,有这样的政策么? 发工资时第一个月的保底是算的1000,当时9月底进公司,实习到10月15号才算入职,实习阶段没有工资,11月15号发工资发的500块,11月份岗位调动保底才提高到1500,
1、前段时间在一家公司经过几天培训(说是有培训补贴的),然后培训完了,签了2张单子,像是合同,但是2张单子都被公司收去了。2、那2张单子签了后,第二天就开始上班(见习期),上了12天班就不想干了,想辞职。但是公司说要做满一个月才发培训的补贴和工资。而且要做到下一个月公司统一发工资的那一天(比如:1月10号培训
我3月19号在阳光保险参加培训,到4月1号就上班打电话(职级是见习生),现在5月3号辞职,但是公司方面说我必须工作到第一次发工资时才给 那10天的培训津贴,也就是要从4月1号工作到5月20号,第一次发工资时才给培训津贴。而且公司说我当时是签的合同的(当时没注意看合同,因为当时培训的老师说的是工作一个自然月就可以拿
我辞职了,但是园里不给工资,说我影响了它的正常工作。其实走的时候 色和你们都安排好了 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着。。。 是工作岗位上的人已经安排好了 她还想以影响工作来扣我的工资 这个合理吗?
4月14日正式离职,其中年假休了5天(其中包含清明假期)。但是工作性质是倒班制,前后实际上班时间为3天,其中13、14号是领导告知不用上班,周一正常办手续。请问具体当月工资应该算几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