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出资并担任法人,但不太参与实际运营。现在公司经营不利,做为公司的实际运营者需要承担多大责任。
情况大体如下: 我和现在的老板因为一个新项目,由朋友介绍走到一起,当时口头协定由他出资,我负责管理,但总经理是他,我只是副总。在公司里,他管理财务和采购,但公司的公章、合同章都由我保管,使用不需要他签字,总经理一栏空者。但实际公司有什么大的业务都需要他同意,财务上总经理一栏签字的也是他。近半年公司经营不善,至今没有盈利。现在老板说当初都是为我才投的这个项目,想让我承担责任。进入公司快六个月,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公司手里。请问这种情况我会被认定为实际经营者吗?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公司不要了,工商的罚款可以不交吗?如果工商提起诉讼,公司无能力支付,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不要了,工商的罚款可以不交吗?如果工商提起诉讼,公司无能力支付,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没有实际出资,没有实际分红,但是挂名是公司的股东,这个股东有效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们,你们好,我有个问题,就是公司征用我的身份证,让我挂名是公司的股东,但我没有出资,也没有签任何股东协议什么的,也没有得到什么分红之类的,总而言之,就是挂了个股东的名号,没有实权、没有实际收益,那如果公司以后出问题,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还有如果我以后离职,那么我的那个股东名号还有效吗?公司有问题
准备与人合伙出资经营公司,但此人目前外债累累,请问在我们合伙后需要对这笔外债承担连带责任吗?我应该如何规避因合伙人的个人外债而对公司产生的潜在风险?
我2月28号离职,现在公司又给我交了4月份的保险。昨天给我电话,说让我把钱给公司。我觉得这个责任是公司的,我不应该把钱给公司。想请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我后妈加盟了一个投资理财担保类的公司! 让我做了法人代表。可是我并没有参与公司的运营!如果我后妈融资之后跑了该怎么办?我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请教! 我不想让当地法律部门介入、因为公司知名度较大、怕影响其他方面因素!
我给别人打工,后来他用我身份证注册了个公司,他找了家国企做担保,还给了银行行长50万,在银行贷款2000万,现在他跑路了,我有刑事责任吗?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变更,其他证件未变更,公司在企业法人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债务是否需要原企业法人承担?
公司原来的企业法人做了变更,已经变更了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尚未变更;现在公司产生新的债务,是否与变更前的企业法人有关系?
在上班期间开叉车撞了放在公司里的电动车,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在上班期间开叉车工作,在运输过程中撞了放在公司里的电动车,公司要我们私人解决,像这样的事情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吗?希望咨询一下谢谢。 当时我没有说,过了几个小时后公司别人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