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母生前遗嘱将房产由我母亲继承。外祖母74年去世,父亲79年去世。50版婚姻法第十条说 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但没有规定什么是家庭财产范围。80版婚姻法第十三条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双方另有约定的才除外。那外祖母留下房产似乎是我父母共同财产。而2001修正版婚姻法第十八条说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那外祖母留下房产又似乎是母亲个人财产。现在我们需要知道外祖母留下房产到底是我父母共同财产还是我母亲个人财产
外祖母74年去世,继承已经发生,似乎应该按50版婚姻法处理。但50版婚姻法只说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却没有规定什么是家庭财产范围。80版的倒明确了家庭财产范围,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而2001修正版婚姻法又修正说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我们现在闹不清楚外祖母留下房产到底是我父母共同财产还是我母亲个人财产。这牵涉到我母亲是否有权全部处理外祖母留下房产,还是其中一半应该由父亲法定继承人继承。
我女儿爸爸,有两个老婆都未领结婚证,另外那个女人生了两个儿子了,他现在要跟我分手,他说给我钱,我拿到钱后,可以告他吗?打官司我有多少赢的把握?他能坐楼吗? 这能算重婚吗?像这种情况我要收集什么证据吗?
我是一个未婚妈妈,我孩子的父亲是个有家庭的那人,我当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是他骗我没有结婚,当我怀孕以后才知道他是个有家庭的人,那个时候我和他商量怎么办,他以种种的谎话骗我把孩子生下,现在他不想管我和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个未婚妈妈,和孩子父亲在一起的时候他骗我没有结婚,我怀孕以后才知道他是个有家庭的人,我怀孕后他主动找我的家里人谈让我生下孩子,他说他老婆做了子宫手术不能在生孩子了,他想让我我把孩子生下来,经过一段时间孩子的月份大了没有办法做了,孩子生下来后他只是给生活费,其他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都没御进过,现在他
两个人结婚前没有进行公证,但是有证据证明房子和车子是结婚前一方就已经全款付清并且已经装修好的,那离婚的时候,是否就可以算是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呢?两人结婚一年半,收入差不多,都比较丰厚。
我朋友是军人,他结婚前自己花60万买了套房,但是还有20万贷款没有付完就结婚了,婚后两个人一起在还贷款,他想知道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要是离婚了房子能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吗?房子假如增值到一佰二十万,那么增值的几十万怎么办?
我老婆和我吵架,回家后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去医院把孩子做了,医院在没有亲人和我本人的签字,敢随便找个人签字把孩子做了,我该怎么去起诉医院,和签字的人呢?现在我老婆不告诉我是那家医院和签字的人,我现在该怎么去处理呢?她现在要求离婚.我不同意.请给我答复.谢谢!
婚姻法中说结婚后彩礼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是两个人平均分配吗,如果是那么分给我的那一半我就可以用我的陪嫁抵消掉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