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发生口角,对方用铁锹将我砍了,一处肋骨骨折,我报警了,现在在医院,在医院必须得说是打伤的吗?
我弟弟和女朋友分手,用脚踏伤女方的脸,鉴定是轻伤,女方报案后,我弟弟刑拘后被逮批捕了,我已经赔偿女方一切费用3万五千元,女方写了:撤案申请书,和解协议书,女方自愿放弃法医学鉴定书,一起三份交给了办案件的民警,请问我弟弟要判刑吗?要判多久?女方已经把法医学鉴定书撕了。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哥与人打架造成轻伤,现在我哥被刑事拘留在我们这的看守所里,被害人同意不告,我们与他协商好赔偿后,我哥还用判刑吗? 如果我们协商还用刑警或公安机关一起吗,我们两家协商的结果有意义吗?协商之后把结果交给哪里呢,谢谢!
我因受故意伤害致腓骨上端骨折,胫骨下端骨折[后脚踝骨折]。脚踝处手术时植入钉子固定,导致要几个月才能正常走路。而对方付了医疗费和部分生活费。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调解时民警说;赔偿的大头医疗费对方已经付了,就住院二十多天的误工费二千多元钱,对此我不同意,要求上诉。民警又说;法院判刑也就六个月以上至两年
我因受故意伤害致腓骨上端骨折,胫骨下端骨折[后脚踝骨折]。脚踝处手术时植入钉子固定,导致要几个月才能正常走路。而对方付了医疗费和部分生活费。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调解时民警说;赔偿的大头医疗费对方已经付了,就住院二十多天的误工费二千多元钱,对此我不同意,要求上诉。民警又说;法院判刑也就六个月以上至两年
因前夫很晚回家,他就骂我,然后起身开车想走,我就挡在他车前面,然后他就下车打我,还用铁锨铲我,说弄死我,情急之下,我随手在桌上拿了一把切菜的刀,想吓唬他,他就骂我不敢,我就往一边的方向扔了过去,随之偏偏他用脚踢了一下,正好落到他的右腿脚环处,经鉴定是轻伤,他当时在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现在事情已过去8年
因前夫很晚回家,他就骂我,然后起身开车想走,我就挡在他车前面,然后他就下车打我,还用铁锨铲我,说弄死我,情急之下,我随手在桌上拿了一把切菜的刀,想吓唬他,他就骂我不敢,我就往一边的方向扔了过去,随之偏偏他用脚踢了一下,正好落到他的右腿脚环处,经鉴定是轻伤,他当时在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现在事情已过去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