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天井已经被满堂违章搭建,约一半搭建了阳光房,另一半是水泥现浇屋顶的房子。阳光房略高出水泥房五公分。水泥屋顶刚浇筑好时,城管来强拆过,但由于楼下住户打电话叫来残疾妹妹坐在屋顶上以至于强拆未果,不了了之。玻璃房由里向外大约是30度倾角,而水泥屋顶几乎没有倾斜度,对二楼住户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一楼住户以生活困难为由强行搭建(但其实原应作为卧室的房间已被改为客厅)。这样的情况若诉诸法院判强拆的话,只恐又遭遇前次强拆的情形,此种情况二楼住户应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家住两楼,楼下违章在底楼外墙搭建平台,其理由是防止XX漏电,而我认为某些不法分子可通这平台毫不费力的进入我家阳台严重影响我家的安全和我家的隐私权,跟其沟通无能,他更集合路人甲乙丙丁,有声讨我家趋势!至此我很莫名!和居委会沟通,同样无解!我该如何是好!另注:他已不是第一次了,某年,他在房屋侧面搭建平台
我家住一楼搬进去进去一年,每天二楼住户都会把没拧干的衣服等外在外天井的位置滴水,情节恶劣的时候甚至直接倒水或是扔垃圾。(我都有拍照片,视频为证)弄的我家天井狼狈不堪影响到我正常生活,根本不能开窗通风或是晾晒衣服。所以我想在天井里搭建防盗网,并且上面盖一层透明塑胶板,高度不超过一楼,请问我属于违章吗?
我家住一楼,平时,经常有小偷光顾我家的天井,把天井里的衣物,生活用品等都偷走了,有时半夜里小偷还翻越天井的外墙,准备进入我家,幸亏被我发现,小偷才被吓跑了,为此,我们还到派出所报过案,为了如日后家人与财产的安全,在2000年的一月上旬,,在自家的天井里加了盖,事隔十一年了,现在,二楼的住户说是要经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此事,我
底楼住宅天井违章搭建了平台,人如跃上即可翻窗登入二楼室内, 为维护居住的安全应向政府哪个执法部门起诉?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
当初搭建水泥房的时候,是事先征求过二楼的,并取得二楼的同意!并且二楼提出什么要求我们都尽量解决!后来搭好之后,二楼在底楼水泥房的基础上又加建防盗窗!晾衣服的架子!导致三楼以安全问题起诉二楼,判二楼拆除违章!现在二楼反过来告我们要我们拆除水泥房!法院会支持二楼吗?
我住二楼,底楼业主在一楼整个天井(二间房大)内安装阳光房子(现已装好用塑钢做的材料),没有超过围墙,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上法院走程序,是否会判将违章搭建的拆除。谢谢!
05年楼下毛胚胎房装修时违章搭建雨棚,我从其开始出现搭建苗头就去物业投诉(管理处发给业主的住户手册及装修手册中明确规定不能搭建雨棚),开始物业并不理睬,不来制止,楼下违章搭建完成。我们没办法,开始停交管理费,并声明要物业解决问题后我才会把管理费交齐。物业这才开始找楼下业主,叫他拆掉雨棚,但楼下业主不肯
房子已经是10几年的年龄,开发商也找不到了。5,6年前楼上住户偷偷的搞了违章建筑把阳台搭建到我家楼顶。导致我家房顶隔热层和防水层结构被破坏,房子墙角渗水和漏水。也向物业投诉过了,一直解决不了。楼上住户一直很少住,人都不在。就一直托在那里。随着房子年龄增加漏水也厉害起来,实在是不能忍受啦。正好这个时候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