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姥爷在世的时候父母花钱买了姥爷的房子。写了收条签名是姥爷和老舅(其他子女都同意,只有大舅离家出走未告知他)姥爷一直卧床不起,所以一直没办理房产证更名和房屋买卖交易2003年姥爷突然病逝2009房屋拆迁改造结果拆迁办的人让我们办公证。结果是公证处给出具了一份声明书:内容是我母亲声明自己是该套房屋的拆迁被执行人,代表姥爷被拆迁(除大舅和大姨未到场儿女都到场)今年初大舅病逝。拆迁办以该声明书含糊不清未有明确产权说明拒绝给我妈发放拆迁租房补偿款。须重办公正兄弟姐妹都签字画押(不知道为什么当初我的姨妈和舅舅出席了公证也签字了,公证书里只有一页纸,没有他们的签字页)后来想重办公证结果公证处说子女去世的要他的儿女都出席才能办。这里我想说:房屋在十年前已经买卖过了,房屋所有权是我母亲的,有收条为证,可以做公证,姥姥和老舅可作为证明人。结果拆迁办不认收条,说无效。必须让我们去重新公证,具体是什么公证也不说明,态度恶劣(因我家为房子的事多次找他们他们很反感了)向公证处的人解释了房屋买卖的事他们说人已经去世了不能办理更名和买卖交易了只能按照遗产办理。恳请各位律师大人指点迷津: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收条真的没有用了吗
姥爷在世的时候卖给我母亲的房子为什么需要其他儿女的认可,他是产权人,房本上的名字是他的名字。
明明是买的房子,现在要按照继承来做,那我们的利益是否有损害呢?那位女律师说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可是没有合同只有买房付款的收条。
签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年不到,现在觉得协议不公平想撤消该协议,在宝山,我想问: 1,要撤消该协议就一定得去法院打官司吗? 2,如果要打,律师会不会被强势的对方收买? 3,如果律师被收买我该怎么办? 4,撤消协议失败,我不搬会不会被强拆?
房屋拆迁中遇到的问题 各位律师好: 我在上海宝山区。签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到一年。 他们没有公布过拆迁的公告,拆迁的文件我们从头到尾没看到过,只是听他们说你们家几个人怎么补偿,别人家怎么补偿,同样人数同样的住宅面积却补偿的有多有少。 我们这里有户人家是做官的,拆迁
本人有四个姊妹,母亲临死留下一套68平方的小屋(母亲生前的意思是,房子总体分两半,我1/2,她们三个1/20),现在面临拆迁,开发商的意思是要盖6层,上面4层是住房,下面两层是的商业门面房。1,2层是连在一起买,合起来大概120平方,开发商说一平方换一平方,剩余的补差价,差价金额太多,我无力支付,我3个姊妹说让我写一
您好,我想问问我家买的二手房子可能要面临拆迁,但我们家人的户籍都在外地,原房主的户口也没有迁出,那在拆迁赔偿时会不会有什么麻烦?但房子的产权是我父母的
协议离婚分得老房子一套3间,现该房子拆迁,儿子(判给女方)又重新申请立户,按照政策本人只能分回一间房子,而儿子分3间。请问此种情况我该如何办呢?
我是湖北恩施的,这次因扩路需对我家房屋拆迁,而评估公司对我家房屋的评估简直让人无法接受,门面每平方7000元,住房每平方1900,而同地段的门面卖每平方25000以上,住房卖每平方3500以上,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共四户)的房屋周围耕地全部征用(征用的耕地无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土地不在征用范围内)了,用以安置南水北调移民,开始说是要将我们房屋拆迁重新安置,但现在又说,资金不足,不安置了。我们周围的土地(除宅基地外,房屋周边3-50米外)全部划到移民了。这样,如果家里养牲畜、鸡鸭等,极易与移民产生矛盾。我们想拆
我家是自己修建的400多平米独栋房屋,前面有院子,后面有水池,整条街都是相同的房屋,政府要让开发商修新街,开发商要我家除房屋以外的所有空地,包括各家之间相隔两米的过道,并在房屋一米左右的距离修7层的楼房,完全挡住我家的采光,我可以选择不让出这些空地吗?我母亲没有工作,政府扬言不让出空地给他们修房子就让我
我家可能要动迁了,由于房屋地势低,已经住四五十年了,雨水大被积水泡塌了,准备重建,但听说要动迁,有房产证无房怎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