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之後
1.請問在有四個被告,若其一上訴至中級法院,那是其它被告賠償都不能執行嗎 2.賠償金寫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那屆時是被告付至人民法院,再給律師再給原告嗎?是要等四位被告賠償金到齊才會進行此程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