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天安门旁边上访是不是非法信访,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公安有没有权拘留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王店镇黄河村,村民上北京信访局上访,没有人管没人问,村民没有办法,跑到天安门旁边玩的,有问他们做什么的,他们上访的,有人把他们拦截了,把他们送中纪委去,返回信访局途中遭到信访局工作人员找的黑社会的人毒打和欧打报仇,打完之后把信访人员送回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公安拘留所
我是山东淄博人,1996年河南商丘京九科工贸实业公司杨彦国经理电话要约我供应化工原料,货到付款。结果货到后对方以会计马上回来为由要求先卸车再结算。结果卸车后又伙同当时的同伙赵获臣、郭平安、王群,以种种理由欺骗我方,至今连人都找不到。当时我们找到当时的挂靠单位商丘地区监察局,杨保银局长让我们到公安局报案,
我是河北张家口蔚县的上访农民,去北京上访了两次被安元鼎给非法强制遣送回来了,地方公安机关说我们这里第一次是训诫,第二次是警告,第三次是拘留,请问那合法吗?我指的是马家楼,但是没有胡来的上访。
本人代表各层次为捍卫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神圣尊严的所有人士向勇于信访敢于揭露腐败而殉难的信访人及家属、尤其是无辜孩儿致以深切哀悼—— 内乡县“一次上访拘留,二次上访判刑,三次上访劳教”没有变为雪球,可政府内外逍遥法外的雪球却给社会留下无限质疑——待到柳暗花明时,但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0年6月,河南
我家一个亲戚的确上访过,但是不知道是否有过过激行为,都是好几天前的事情了,现在给抓起来想问问这样的事情几天才能放出来,什么释放条件?
1月17日因母亲去世,政府冷淡处理,刑警录口供不完整记录,于19日到乡政府门前聚众上访,当日公安局已排50多防暴警察,后群众自动撤离。4月10日,公安局以我们违反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我们处以5-10拘留。请问公安局如此处理是否有法可依,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
本人因对村组土地补偿款分配不服,上访至北京国家信访局,因到达北京是双休日,我和三名同伴一块前往天安门广场游玩,没有任何的过激行为,也没有影响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只是经过安检时被查出我们带有上访材料,就被带进公安分局,后送进北京市久敬庄救济中心,而后我京山县驻京办把我们接了出来,说是带我们回家解决问
本人因对村组土地补偿款分配不服,上访至北京国家信访局,因到达北京是双休日,我和三名同伴一块前往天安门广场游玩,没有任何的过激行为,也没有影响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只是经过安检时被查出我们带有上访材料,就被带进公安分局,后送进北京市久敬庄救济中心,而后我京山县驻京办把我们接了出来,说是带我们回家解决问
朋友应犯事被抓,到目前为止拘留了4天了, 是不是被拘留了家人就不能去看望呢,每次去的时候都不能见到,今天去的时候据他们说里面是得自己掏饭钱才能吃饭的,这个是真的吗?拿钱给他,却只能给警察代给,请问这个安全吗?他们说很多都有克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