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二个月前起诉被告要求履行合同,出售房屋,支付给我合同所规定的一部分房款。在开庭的时候,被告并没有承认合同,说不是他签的字。我现在想起诉对方履行更早的一份协议,该协议是房屋买卖协议,并且已支付购房款和交付房屋。因为上次开庭被告并没有承认那份协议,那么,这次我起诉更早的这份协议应该没有问题吧?上次起诉的那份协议显然也与更早的这份协议不对等,由房屋买卖关系变成了出售房屋后只给我一部分!
我们新疆有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去大学时和地区教育局签了合同5份 本来由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教育局、司法部门各持一份,但我们去学校时合同全部收走了,现在我们毕业工作了合同里工作期限为5年,已过1年。但合同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手,连复印件都没有,这种合同法律承认么
2002年入伍,2007年退伍,2008年被分到县农业局上班。2012年10月被告知回家等待重新分配,原因是我们这批安置工作的属于上任县长的个人行为,不属于正常分配。而且我的安置卡在安排工作时留在安置办了,现在出事了,原安置办主任装疯,不承认怎么办?现在民政局说我没有安置卡就不给安置工作。
工地供料人和建筑公司 以及建筑劳务公司的一个项目部负责人签了一份关于建筑材料货款结算问题的三方协议,现因供料人货款没要回来想走诉讼程序,请问可以把建筑劳务公司列为被告么,三方协议上只有建筑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没有外包公司的章,谢谢
被认定为合同诈骗,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如果对方撤诉,被告能否被释放?
被认定为合同诈骗,人目前被关押在看守所,还未批捕,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经侦在调查。如果对方撤诉,被告能否被释放出来?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现在被告要求在被告所在地,可以吗?所谓的合同履行地具体指的是什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现在被告要求在被告所在地,可以吗?所谓的合同履行地具体指的是什么地址?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
30年山地承包合同,如果出租方离世或出现意外,其家属不承认怎么办?
我在自己家乡与村民签订了几份山地的承包合同,期限是30年,现在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出租方户主离世了或者出现了意外,家属不承认合同怎么办呢?
我父亲前段时间突然病故。 他自己开家具厂的,经营情况很惨淡,我经常给钱呢。在去世前,接了一个宾馆家具的小单子,合同签订是2012年8月20号,按照合同宾馆方(乙方)应该付3万元的订金。但是宾馆方资金不到位,就给我父亲农行卡汇了2万,8月22的时候乙方在我父亲的催要下送过去了1万元,我父亲给打了3万元的定金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