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当教师,按照学校规定请了3个月的产假,我休产假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7月1日,6月底我回学校报到,7月1日开始工作(学校期末工作,也就工作了几天开始放暑假),但被告知下学期如果没有岗位,就要继续请事假,也就意味着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的合同是2009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王某某与李某某于2005年5月份介绍认识,于2006年1月份结婚,2006年生育一男孩,但是婚后感情不佳,两人顾及双方家长意见一直忍耐着,后2010年女方李某某外遇(医院检查为宫外孕)男方表示不可能是自己的,于是提出离婚。女方也是同意离婚的,但是由于小孩5岁来一直是在女方家里由女方家长抚养,所以小孩抚养权应该归女方。
请问律师:小孩想上我这户口,但是村委会不给开证明,说是只能跟男方上。该怎么办? 我们是符合国家所有生育政策的,结婚证,出生证,都有,而且还是晚育。
我们这边有个员工辞职的,工作交接跟我交接的,当时说一边招聘相关人员,让我先代几天,现在又说以后工作都是我的了, 首先我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我只是在他们公司工作,这样的话请帮忙说一下我能不能拒绝这样的工作。
04/10/1结婚,05/07/25生儿子,期间小孩的学费,每月的生活费,老公从未支付过费用,10年1月份左右开始因有外遇彻夜不回家,到7月份回家,想申请离婚,但是他家是小产权房,如果离婚房子和财产怎么分配?还有小孩的抚养,最大的问题就是因为自己没有独立的房子,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吗?
我爸今年51周岁,去年十月突发脑血栓致偏瘫不能说话了,从此不能工作,我爸是某药业集团(公私合营)的正式员工,从去年病倒没去工作就一直没开工资,一分钱都没给开(在此期间,好像没有请病假,因为我们一直在为他申请病退,尚未果),我总觉得有点不对,我应该怎么办?真心请专业法律人士为我详细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