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女朋友以前因为无知,和前男友未婚同居一年,最后分手时发现怀孕了,当时想打掉,可男方和男方家人欺骗她无知,要求她生下来,还骗她说第一胎如果打掉了以后就不能生了,她因为不了解和害怕,所以不敢打,只能拖着,等决心想打时去到医院医生说太晚了,孩子已经太大了,不能打,最后她只能生下来,在决定生之前她和前男友说,孩子给你们,生完她就离开,男的说先生了再说,最后她只能生下来,生完后她就离开她了,我想问,这种情况下,孩子还要她负责么,以后男方要求她付扶养费怎么办
没有任何手续而欺骗生下儿女,女方却把儿女留给男方,那女方是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男方的精神损失费
没有任何手续而欺骗生下儿女,女方却把儿女留给男方,那女方是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男方的精神损失费
没有结婚,但是过了彩礼,而后生下一男孩,孩子出生不久,孩子的母亲没有告诉孩子父亲的情况下就走了
没有结婚,但是过了彩礼,而后生下一男孩,孩子出生不久,孩子的母亲没有告诉孩子父亲的情况下就走了,现在孩子九岁,还没有户口,母亲也没有看过!请问,孩子的母亲算是诈骗么?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
我们厂里的员工把孩子带到厂里,孩子在厂区里玩耍时受伤责任由谁负责?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先和员工签订免责
我们厂里有夫妻员工,有时没有办法需要把小孩留在公司,现在要签订免责协议。 比如说:出现意外事故,责任由员工全权承担。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或者我也看到有关信息中,说直接规定不允许员工带小孩进公司。在有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出现意外事故,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还是出示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免责。 先谢谢作
我五年前因交友不甚,被骗至偏远山区,被怀孕,因身上没钱,旁人看得紧,被迫生下孩子,是个双胞胎,两个都是女孩,我一直在寻找逃跑的机会,可是一直都没机会、就这样,我在那个地方生活了5年,去年我又怀孕了,又生下了1个女孩,因身患溶血性贫血,差点失去生命,医生都束手无测了,让出院,对方家里又不愿收留,才通知家
某女性A与男性B属自由恋爱交了聘礼了是没领结婚证,女方没经过男方同意擅自做主把孩子生下来送人了女方这样犯法吗
某男方1和女方2是自由恋爱且女方是个寡妇并带有一子,男方交了聘礼但没领证女方没经过男方同意擅自做主把孩子生下来送人了女方这样犯法吗
女方是一个社会上的混混型,之前有过坐牢的历史,阴差阳错在醉酒后与其发生关系,现在女方执意要生下孩子,理由是因为之前跟别的男人有过宫外孕史,很难怀孕,所以这次一定要生下来,请问此种行为是否属于借种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结婚前女方要求给她家盖房,最后我答应了也做到了,结婚婚后,感情还是不错。后来她生了孩子,可是孩子不到两个月自己跑了,所有首饰也带走了。据我所知是她和她家人好像商量好的。孩子现在快三岁了,是我父母带大的。能帮我吗
女方未婚怀孕而且还是未成年,双双决定生下这小孩,但是生下以后1年以后,因为感情破裂,男方把孩子丢给女
女方未婚怀孕而且还是未成年,双双决定生下这小孩,但是生下以后1年以后,因为感情破裂,男方把孩子丢给女方,请问女方该如何是好?一年以后女方已经满18周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