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我在工地上吃饭,由于工棚在道边,我的右眼被路过的挖掘机崩出的铁片蹦瞎,由龙建公司(工程甲方即是发包商)出面协商我和挖掘机老板达成赔偿协议。龙建公司称他没有任何责任,他却让我配合他完成了有他出钱买的工地集体险的申报,保险理赔的钱打到他用我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上。由于挖掘机老板应付的赔偿款还有一半没付,龙建公司把应该我受益的保险钱给挖掘机当赔偿款(到现在还没付)。现在龙建公司告诉我保险理赔的钱没有了,应该我受益的保险理赔我手中只有司法奠定公司的一张司法鉴定费用发票(保险公司指定的司法鉴定公司),保险理赔的钱我能要出来吗?
我是本县农业户口 咨询法院说可以参加拍卖。也可以过户 想咨询下。如果过户后是不是就算是我的宅基地了?(我不是那个村的集体) 是不是以后拆迁也有补偿。还有以后房子旧了也可以申请重建? 这个购买后是否有什么风险。谢谢律师解答
这样大的商业灯箱广告挂在我家的阳台外墙上,有关部门在审批灯箱广告时是否应该征求我们楼上住户的同意?不知道台州城管在审批这样的广告时(因为这广告一半是在2楼阳台上的)有什么程序?因为这灯箱上面有铁皮覆盖严重影响了我们家的正常生活,而且还在我家阳台外挂了很大的空调外机,太可恶了。这应该怎么处理,大家帮忙想
我是1986年前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当时国家发给的民办教师事业补助费被乡中心校占用,致使我们没得到补助费,而导致我们始终没有参加民转公的考试资格,因此而下岗。不是我们不合格,而且我们很优秀,是基层组织给我们造成了这样的结局,谁能为我们伸张正义?
电视台未经审核事实真象,直接播放私人偷拍的影像,是否属于违规,应该如何维权。
请问律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地产正常维修,并且问题已经解决完毕;但业主把反应问题的过程偷拍下来,在两个月后放在电视台法治民生播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电视未经审核,直接播出是否属于违规。应该如何处理。
您好!去年公司(深圳市)启动技术革新项目,我作为重要人员进行了参与,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项目的评审、启动,方案的验证,并在我辞职前基本完成,提交给集团进行评审,但评审前期,我辞职到别的公司。请问项目的奖金是否还应该分给我?
我从去年11月到公司,但是直到今年3月中旬公司才给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一个月,5月中旬无故辞退我,在工作中也没有什么过错,只是清了3天假以及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是不是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要赔偿多少?
我家买了亲戚家一块地,但是我们两家的地包括第三方的口粮田,每家2分5,现在第三方来要地,是否应该归还买的那块地的2分5,买地时候第三方是证人。 买完地没有过户
事件:4月份王老吉办事处把我介绍到广告公司,说五一为期11天的兼职促销活动外包给广告公司来做每天80元,做了5天(到5月5日结束,原定为4月29\50\5月1及5月4个周六日)之后说当时我选的工作地点没有活动了(改变了时间\也可以选择改变地点的做活动),五一的兼职并没有给三薪,没有签短期劳动合同(网上有人说这种兼职应该签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