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老婆因和我哥的女婿发生—点小事.他们之间相互争吵.争吵中我哥的女婿打了我老婆脸上—拳.当时就有—条五厘米长的口子鲜血不止.我老婆当时都基本上晕过去了,后来经过老乡劝解我哥的女婿才把我婆拉到市人民医院.到医院缝了五针因为我老婆当时已有三十多天的身孕也没吃药和打针.回来后这二天我婆因脸部伤痛得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凶手这二天也不闻不问.态度相当恶劣所以我想请相关人土的帮助.我要告他要他负—定的刑事责任.希望能给予帮助谢谢.
两人打架,我朋友脸部被陶瓷碎片划伤,伤口长14公分长,深度2厘米脸上总长度有40公分。伤人方是否构成
两人打架过程中,凶手没受伤。凶手在打架过程中,先用陶瓷碗砸向受害者的额头,导致陶瓷碗破裂,然后用陶瓷碎片讲受害者的脸部划伤。还用陶瓷碎片刺伤受害人的脸部。使脸部多处受伤最长的有14公分深度有2公分脸上总伤我40公分。撞击到头部时,受害人已有神志不清的情况。在地上躺着凶手有还用砖头砸向伤者身上。
我老公于10月1日零晨被一伙人寻畔找事打伤,经医院诊断为腹部闭合性损伤,脸部多部有伤,鼻子缝了20多针,眉毛两处,一处缝了8针,一处缝了4针,法医初步判断可以够成重伤,但现在法医没有出结果,派出所现在属于治安案件,说拘留15天后,如果鉴定结果没出来就放人,可是现在面部的伤已经够成重伤了,是不是应该变成刑事案
此事我已经报警。目前在民警调解中、受害人还在家治疗当中。想问问行凶人够成什么法律责任 手上伤口共8厘米
和标题一样,为什么轻伤鉴定标准上的规定到了法医手里就可以胡乱更改,10余厘米也可以改成5.5厘米,怎么不是4.5,也不6.5 ,我想知道现在轻伤鉴定标准还是遵循1990年那个规定吗?重新鉴定有多大把握是轻伤啊。
头上伤口长达10厘米,脸上有三厘米,伤残鉴定多少级,法医不给我们鉴定伤情,请问何时鉴定伤情为好,
没有任何口角之争三人行凶至少人腹部被捅20厘米长伤口,手上肌腱,手筋砍断算轻伤还是重伤
没有任何过节,三人夜晚十点政府门口行凶,这种伤害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发生口角最后动手给人额头造成2厘米伤口缝了5针没有其他伤口构成伤残吗?构成是几等伤残。对方不要赔偿,打人者付多少法律责任。要是提起诉讼,最后会判刑具体会多久。(有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