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高碑店市的农民,现在老家的集体耕地700亩左右因火车站的规划,国家要征地,但是村里的大队书记等人想把地统一全部收回,然后统一划拨给国家征用一部分约200亩,然后想留下500亩作为大队自已开发或是等以后价格高了统一再出售,然后在均分给各农户。现在统一回收后先按一亩地一年1600元租金给农民,我个人觉得这样不太安全,怕到时拿不到钱?现在在大队正在征求农民的意见,组织民主投票表决,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怎样做对农民个人更有利呢?
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需要些什么手续? 被征地农民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抗衡? 被征地所得到的赔偿是发包人取得还是承包人取得? 上面这几个问题的回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你好:由于2010年我父亲脑出血耕地没办法种植,所以就承包给了本村的村民。这个是当时承包时双方签订的协议。 经xx【甲】xx【乙】双方协商,把甲方口粮地承保乙方,五年五千元。五年一次交清。计五千元整。如有土地变动,承包期不变,如有占地特殊情况【临时占地由乙方所有】特殊情况共同协商。永久占地甲方所有,永久
我是珠海市高新区金鼎镇永丰下潭村村民,因我村前任村长借职位之便未经召开社员大会通过擅自以低于市场价格私自承包了集体所有耕地再以高价转包给菜农谋取私利,由于我村村民文化水平较差,不知如何维权,特此寻求法律援助,望社会各界给予帮助伸出援手. 村民:小冯
93年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当时本组组长不盖章签字.现在所有权属于谁?
我村曾在1993年被农业局征用一块土地.当时只有农户签字.生产组长不盖章签字.组里也没有拿到安置补偿费,到现在该土地还是空地.但不知道国土局怎么搞早把它划为国有了.请问现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政府以沿河100米土地种树,用作防洪为由。以我们当地承包费每亩300元征用我家开荒地。一年一給,给十五年。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