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房,装修,和女方相亲后结婚,婚后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在男方名下,婚后有一男孩,双方发觉感情,脾气不合,男方决定离婚,女方不肯,请问离婚后,房子是不是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算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女方是不是没有权利分割房子,那女方是不是有居住权
结婚4年,两年前计划开始要孩子。发现女方有多囊卵巢综合症,无法正常怀孕,但是可以依靠医疗手段怀孕。但是男方想离婚。房子是男方买的。首付和贷款是男方父母付的。但是结婚时,女方父母以房屋装修作为嫁妆添置房子。婚后所有屋内设施生活用品都是女方工薪买的,装修费用大概5万元。女方治疗费用一直是女方以及女方父母支
请问赵律师我于2011年8月1日举行的结婚仪式因男方不够年龄所以没领结婚证,但在此期间有了孩子,现在一周岁。于今年2013年4月18领的结婚证,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我吗?在此期间买了一辆车2013年3月份买的,在男方名下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们婚后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然后现在离婚,请问房子怎么分割,另外我们在外地登记的。是否可以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解决是否当天就可以在法院办理?
因男方是军人,孩子出生以来的抚养权和生活费用一直由我承担。我们各自的存款都在各自名下,没有其他财产。现在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我可以索要之前抚养孩子费用的补偿吗?谢谢回答。 他的收入情况和存款状况都作证明吗
半年前本打算协议离婚,当时没离成,现在我为了孩子可以包容一切,又不想离婚。可男方起诉离婚,他是现役军人,半年前我们向部队组织提交的离婚申请一直在男方手里,上面写着”情感破裂”,请问这个申请书在法庭上起作用吗?另外电话录音可否作证? 我半年前写的离婚申请,可否作为男方诉讼要求离婚的证据吗?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