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已经60多岁了,在她住的房子东侧,原来是一片空地,后来被当地 一村民在那里申请盖了房子,但是在申请房宅基地使用权的时候,并没有找妈妈签字,是别人代签的。申请批下来之后,房子 就盖起来了。妈妈出行走的是东门,但是,他们并没有给妈妈出行留出足够的空间。并且,他们又在靠我妈妈家的一侧修建了厕所和猪舍,前面又盖了5间仓库。如果,以村里修筑的砖墙为基线取直的话,这些建筑物已经严重的侵占了妈妈的宅基地界。并且,厕所和猪舍距离妈妈的引水井只有几米。这会对饮用水造成污染的。现在还要在我妈妈家那一侧建一座大的厕所。现在已经在侧挖了和深很深的坑。请问: 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
因为10年前我爸爸买了农民的宅基地,今年说要拆迁,5月份的时候被起诉了,当时原告把地卖给了我们两家,分别签订协议,现在只起诉我们一家,后来又追加了另一家,但是另一家那个人一直联系不到,而且因为法官调走,换法官,所以一直没开庭,最近新的法官找我们谈话,原告和法官可能都想早点结案,所以原告说先只起诉我们一
我有老房一处(农村宅基地)。四至边界写的模糊(只写了东南西北到哪里)。现南方邻居修建新房,有一水泥钢筋柱要从我老房边檐立起(需穿过老房边檐),他说我侵占了他的地基,有道理吗?
房屋和宅基地因为经济纠纷被查封,已经五年,法院迟迟拖着不给解封,怎么办
当时因为被告人和原告有经济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人还钱,并查封了房屋。房屋为被告人全家拥有,只有一套,所以法院没办法强制执行,后来证明宅基地产权为被告人儿子所拥有,查封已经五年,但法院一直找各种不成立的理由拖着迟迟不给解封,我们应该怎么办,能不能走法律途径,告法院。钱尚未还给原告,因为还有其他纠纷,这个
宅基地是公公和婆婆七几年申请的 ,现在公公已去世, 婆婆是户主 ,我们有分家协议; 房屋是我们自己建的:我爱人自己翻建老房, 又盖了几间。协议房屋归我们 请问我们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
九六年,我父亲经我二姑介绍花费五千元购买了我大姑的房屋基地,未签署买卖合约,房屋收据由我大姑保管,十五年后的今天,由于我们房屋面临拆迁,需要补签买卖合同,我大姑以收据丢失为由,开始时同我父亲索要五万元赔偿款,后又改变主意,由他儿子出面拆迁我们家的房屋。这里注明一点,1.房屋基地现登记名为我大姑儿子的。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我家刚盖完新房。盖大门的时候有一树在大门口,邻家非说那树是他家的。(实事根本不是)结果盖大门的时候,邻家强行拆了我家的墙,她见我们阻拦,不成自己就倒在地下喊冤说我们-打了她。可恶,后来又勒索我们给她5000元。现在我们根本就知道他在耍赖 ,可我们盖房他就捣乱 ,找派出所他们也没辙。请问我们该怎麽办?
我父亲1995年将分家得到的一处老房子卖给了本村的杨某,事先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房子他有使用权,但房子不能买卖,房前屋后的他可以放东西,但使用权归我们说有(房前屋后的土地我们种有树木)。 同年杨某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房屋卖给了张某,张某私自在屋后盖猪圈,改变道路状况,并且弄死了我们的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