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之前,我所在的单位是为员工购买广州社保的。而2010年,我转了单位,购买的是佛山顺德社保。今年我打算辞职,找回会为员工购买广州社保的新单位。现有以下疑问想咨询专业人士: 将社保关系转回来广州,按现时的政策与我的个人情况来说。我在顺德购买的这三年社保,可以累加到广州社保吗? 即:2010年之前,有1
想咨询一下法律信息:由于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由杭州变更到了余杭区,社保杭州停缴转缴到余杭区,杭州社保与余杭社保不是同一个统筹系统,我们的工作地现还在杭州拱墅区这边,在这些变更发生之前都没来通知我们是重点,我想咨询的是一、我们在杭州签订的合同现在是否还有效?二、是否损害了我们的社保利益和知情权(如孩子
我是09年4月30号来的公司,9月才开始用工资卡,到10年8月公司才开始给我上社保,现在是13年了,我想问如果我离开公司还能要回来以前欠的社保吗,另外我同事和我一样被说成是股东,给5%的干股加5000元工资,但是只发80%,剩下的说是明年才发,也没签合同,公司也不给发,同事是1月份开始工作的,公司硬说以前就是一起讨论不
车祸后,受伤者使用了非社保药物,保险公司如果拒赔非社保药物部分,那么这部分是由伤者自付,还是由撞伤人者付?或者医生有说明药物是否保险范围内,伤者仍然坚持使用非保险赔付药物!这又是由谁支付这部分钱?(撞伤人者未付全部医药费用的前提下!)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年了,现打算辞职。辞职的当月只上了20多天班,因为公司一直都没买社保,而是把买社保的钱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员工,请问公司如果不发给我买当月的社保的钱合理吗?
你好,我是重庆的,5月份辞职,社保要按照2011年社平补齐。个人补缴部分我可以接受,公司每个月补缴是500元,这个费用由我承担还是公司承担呢?求助。
本人是签订合同的乙方,合同中有项表明:若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被解雇或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合同期内为乙方缴纳的所有社会保险金及人生意外险费用。该条款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