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 情况:婚前,2012年父母出首付16万买了一个小房子A,然后共同还贷,婚后,2018年双方拿出22万共44万又买了一个大房子B,有借款,然后把小房子A卖了的钱还了欠款,2021年用剩的钱买了一个学区房C,欠15万。 问题: 1.房产怎么分割?2012年父母出的16万算不算婚前财产,是不是可以理解为16万+房产B和房产C=所有资产?? 2.能否要求60%-70%的分割? 3.拿到房产的一方是否有权不给对方钱,而是以给把钱给孩子的名义存到孩子的账户? 4.房子产权如果归我,我用把老婆之前还的贷款还给她吗? 5.房子现在是在老婆一个人的名下,她有权单方面处置房产吗? 6.能否要求无论谁得到房产,都要把房产留给孩子。 7.现在提出财产分割,但是彼此都没有钱给对方,我父母还在大房子住,女方认为她一直在还房贷,所以我们无权住在大房子,我的想法是,我们继续住,她有钱给我,我就搬出去,我有钱给她,我就连她还的贷款都给她。 二.孩子抚养权 情况:孩子从小到大基本都是爷爷奶奶跟着带大,姥姥姥爷参与的少,也没怎么给过钱,爷爷奶奶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工资稳定,社保齐全,姥姥姥爷还需打工养家,给家中儿子买房娶妻。老婆是国企单位,年收入12万左右,我是私企单位,年收入15万左右,都是社保齐全。 问题: 1.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2.抚养费问题。 3.孩子能否继承房产。想要把两个房子的产权都归到孩子名下 4.有抚养权的一方,能否有权处置孩子的房产?
两个小孩,一套有贷款房屋,女方庭审陈述房屋挂小孩名下抵充抚养费,不要小孩,如果小孩判给她就带着小孩一起自杀,法官没有记录,只是让女方不要情绪化。{至少两次出现类似话语} 我陈述想要小孩,但是现有工资水平不足以养活两个孩子和还贷款,女方至少承担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否则我只能要一个孩子 但是庭审法官一直声称
父母离婚家里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有两个女儿一个已经成年在上大学专科
父母离婚家里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有两个女儿一个已经成年在上大学专科,一个上小学,家里有三套房子,有一个铺面,有一套房子写的妹妹的名字,母亲想父亲净身出户,自己拿小妹的抚养权。
领证后男方父亲转了20万彩礼,我母亲也给我转了20万作为陪嫁,这40万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分割?如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小孩2岁半,和我一起在男方家里住,男的长年在外打工,如何能争取小孩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