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是吉安市遂川县人,想向您们咨询下:有关合作医疗卡之类的问题,情况如下: 现我家共三口人(我.我老婆.我妈),但我缴纳的合作医疗卡上的名字却搞错了一个,村里开票据的时候却把我已经出嫁的妹妹的名字写上去了,我妹妹的户口在去年还没缴纳今年合作医疗费的时候就已经迁出去了,他现在在四川已经有缴纳合作医疗费,而我老婆的名字在我家的合作医疗卡上却没上到,更气人的事,去年12月末的时候交纳的合作医疗费,村里至今都没给我们开收据,还是前几天我去村里找的会计才给我一张收据的底单,上面也只写着(我.我妈.我妹)的名字,今天我拿着收据和医疗卡到县农医局办事处请求他们给予修改,他们却不理不睬,又说是谁搞错的找谁?我只好又回到村委会,叫他们帮忙给改正下,他们却说改不了,明年再说... 请问:各位律师,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得以解决,怎样给自己威权?
我是重庆巴南区人,我老婆是四川人。我老婆怀孕了,想在重庆生小孩,我们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重庆什么医院生小孩可以报销,如果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少,急切想知道,谢谢。
我是秣陵街道的村民户口,因为生病需要开刀,请问,我手中所持的农村合作医疗卡能在江宁区医院使用么?同时报销概率会不会受影响?
广西某县一家子女获知家中老人未办农村医疗合作,回家意补办.村干表示无法补办!村干曾言以耕田补贴费可自动扣入农合费用,又言上级领导已帮办理,如今未见农合单,再问却言无法补办.可想该村干是否做好本职工作,农村医疗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试问是否存在欺瞒行为?
我因为骑摩托车不慎摔倒在永昌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因永昌县医保中心在凌晨1点钟进行检查时在未进行询问的情况下无端臆测为打架,所以拒绝理赔
我妈妈2012年12月在河津市医院检查出来复合型胃溃疡,后在河津市医院下属医院张吴乡医院治疗7天,效果不理想,再加上我在太原居住就把妈妈接到太原治疗。在社保开了住院证明;在12月21日出院,虽然出院但还没有完全治好,还在吃中药加西药。大夫说再吃一段时间药看看情况,因妈妈75岁了,不建议马上做胃镜。在2013年3月21日
我骨折住院了,出院时去报销经查合作医疗证上没我的名字而且没法报销,已经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了为什么没等记我的名字,而且还不给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