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小区共有135个车位,中直以来,每月到物管处交纳停车费和卫生管理费,现小区物管告知,小区车们向业主出售17个,物管自己购买20多个,其余皆被一位业主全部购买,不再向其他业主出租或出售车位,请问,这种行为是全法的吗?
我是山东淄博市淄川区**镇**苑的业主,我们的小区只有两座楼,没有任何公共运动设施,我在07年时住到这个小区的,当时没有买到车库。在09年时小区内有几个年龄大一点老人自行制定收取业主的停车费。这样是不是合理。我应不应该交?谢谢
我29岁老婆是外来媳妇27岁结婚3年多了有长期居住证;现在和祖父一起住43平方米一室一厅祖父90岁有精神疾病;靠我们照顾,房产证和户口本就是我和祖父的姓名。我父母健在居住本市其它地方也是住房困难户. 我想三个人一起作为共同申请人可以吗??因为我们夫妻二人收入超过14.4万如果把祖父的退休加上三人一起就不超过了。
我所在的小区于2010年底交房入住,至今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此小区底商没有停车位,地下有两层为停车位,地下一层产权据说是开发商的,地下二层是人防工程改建的停车位。之前因开发商收费手续一直么有办下来,也就没有收费。这两天物业贴了一份通知,告知业主自2013年5月1日之后开始对地下车位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地下一层
本小区无物业 由住户自选业委会进行管理 本人新买了一辆车 但小区物业和个别住户总是阻挠本人在小区停车 为此吵了很多次 甚至闹到派出所 实在是累了 希望能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小区超规划建设,留了一栋楼,不能办理房产证。已经5年了,每次打电话去都说正在办理。怎么办?可不可以维权,需要怎么处理?
我家在成都,房子是买的,现在充一次电要用三元钱,守车的人是物管找的人,现在守车人要把停车充电上涨至由30到45元一个月 一个电瓶车才多少钱,一年车费就是五百了,开始我们以为是守车人装怪,现在发现是物管,私自把充电的电费按商业用电收取,我觉得小区是我们大家的,他只是负责日常的管理,完全没有权利,私自改动电
如不是小区的业主停的摩托车被盗的情况,又对外开放停车并且每月交了停车费,是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如不是小区的业主停的摩托车被盗的情况,又对外开放停车并且每月交了停车费,是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