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去世后,留有房产一套。三个闺女,一个儿子。现在,儿子和大女儿,二女儿协商的是儿子给大女儿,二女儿钱,大女儿二女儿同意放弃继承。可是小女儿是精神病患者(有残疾证),自己不能主张意愿,她是已婚,有老公,那她老公可以替她主张意愿吗?如果儿子想把房产过户给自己 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母亲很早就过世了,父亲于三天前猝死。我还怀着孕,接到消息后痛不欲生。父亲身前节俭,留下15万遗产及使用权房子一套。现父亲头七未过,其兄弟姐妹就要求我将遗产按照法律给奶奶一半,但问题是奶奶已经植物人了,钱给了奶奶就等于给了他们,而且以前奶奶家老房2003年拆迁的时候就说好把分配的新房给小阿姨和叔叔,作为他
如一份遗嘱中没有注明具体的财产明细,只是称“所有财产”,因为我通过查询了解到,一般遗嘱要写明具体的遗产内容的,如果不写明具体内容,那么遗产的分配是否按照“所有财产”进行分配
父亲去世,房产证依旧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母亲年迈。身体不好,大儿子照顾,其他子女不看望不照顾母亲,这样的情况下,母亲是否有资格分配房产,自己立遗嘱(房产证是过世父亲的名字——)另外其他子女如果不赡养老人是否有权分到财产?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可以立遗嘱分配财产吗?另外其他子女不赡养老人,也平分财产
姥姥、姥爷都去世了,留下一套四十平的私房(平房),我妈妈和小姨姊妹俩在姥姥姥爷去世后公正了房产,现在快要动迁,在这套房子有两个户口本,一个是我的户主一个是我表哥的户主。拆迁是否能要两套房子呢?(因为我和我表哥都没有房子),再就是,我和表哥有资本要房子吗?如果我妈妈和小姨继承了,能否再赠与我们呢?妈妈
80年代父母在母亲所在单位有一套家属院(单位自建当时无手续)。96年母亲去世(子女已成人),2000年父亲与一妇女再婚(该女有多个孩子成人)。此后当地规范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10年该家属院被开发商开发建设单元楼,协议置换了一套单元房。请问置换所得的单元房,父亲是否可以独立支配其产权归属(想把房子划归子女名下,
房产证的名字在母亲去世之前就写的是大哥的名字,但是这房子又是哥俩的,我是老二现不在这所房里居住,大哥没用亲生儿女,他在50岁时才结婚娶的是已经有儿女的媳妇,现在大哥过世了,这个房产该如何分配 这个房产侄子可以继承吗?
父母均在时多次协商分割房产和土地,未果。母亲去世后父亲根据他们的意愿亲笔写下遗嘱,十年后大哥比父亲先去世了,再过一年父亲也去世了。现在我和大哥的儿子该如何继承继承我父母的遗产?父亲的遗产应该包括父亲可以继承大哥的这部分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