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三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与同学嬉笑打闹时导致右边锁骨断裂,发生事情后学校老师通知家长将学生领回去送医院,并且说该同学受伤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责任,请问这种事情的责任承担应该怎样划分?虽不在义务教育的范围内,但学生是在学校上课时出现意外,学校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校三年级学生姜某(走读生),在2010年10月10日中午休息时间(12:43)到离校近1公里的地方去爬树,从树上摔下来,经医治,结果造成左眼失明,学校负有赔偿责任吗?
我弟弟今年16岁,在学校军训期间,和同学在玩耍摔跤,造成左锁骨骨折,需要住院手术治疗,请问这种情况下,他的同学和学校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赔偿?
14周岁的初中生,从学校宿舍四楼的窗户上摔下,造成腰椎和双脚根骨骨折,学校应承担多少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是给学校还是受伤当事人?这件事能得到怎样的处理?
我们学校小生6年级学生小花(女,12岁)与小国(男,12岁)小课间追逐打闹,小花用身上携带的小刀(削铅笔用的)将小国脸部划开,导致缝合12针。此前学校已明令禁止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同时也规定了不允许带小刀进校园。我想咨询下,此事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谢谢!
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内的大扫除,有一学生在冲洗地板过程中,因地板滑摔倒碰到尖锐物品,导致眼睛严重受伤,后学校立即送医院治疗,但因学生严重受伤,须大笔治疗费用,学生家长目前已是用完所有积蓄无能力再给孩子进行医治了。家长到县教育局要去学校承担责任,解决孩子的医疗费用,但教育局表示没有经费拒绝。请问这样的
律师你好,我校学生在中午放学后,趁值班领导在食堂维护秩序的机会,在学生宿舍打架,用铁管、西瓜刀等凶器致其中一个学生受伤,后学校立即送到医院救治,治疗好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受伤害方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请问学校是否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