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隐瞒家人私自出售房屋,在签居间合同之前欺骗下家说自己的妻子在外地,儿子不在此房屋内,出售的房屋是借给外人居住。(实际上父母并未离婚,此房屋是本人和本人老婆的婚房,在此房屋里没有户口,而产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一个月前父亲和下家签了居间合同,定金为10万。几天后下家到此房屋内勘察,父亲的谎言最终被本人戳穿。第二天本人和母亲阻止了父亲和下家签最终买卖合同,并把定金退给中介保存,并且对中介和下家声明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卖房并未得到她的同意。母亲为了防止父亲串通下家私自签最终买卖合同,故7月1号在法院起诉我父亲,要求法院把我母亲的名字增加到此房产证上。7月2号本人母亲发了一份关于出售房屋家里人不知情的告知函给了中介和下家。而居间合同到期后,下家在7月13号发给父亲律师函要求7月15号签署最终买卖合同,并保留向法律起诉的权利。在7月26号收到法院传单要求我父亲赔偿违约金10万。 注明一点:此房屋是有产证的拆迁安置房,2004年拆迁房上户主是本人父亲,而本人的户口也在拆迁房内。但拆迁安置房的户主还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而做房产证时本人已满18岁且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 请问下家是否能胜诉并得到我们的10万违约金?如胜诉,在没有那么多资金的赔偿的情况下法院是否会拍卖此套房屋?(父母现住在我母亲的宅基房内)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 有这样两种情形: ①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 ②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 请问在这两种情况下,在“③试用期期间”和“④试用期结束后的正式工作期间”,如果我要离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实一共是四个问题哦,分别是:
各位好,我是一个刚本科毕业的大学生二月份工作的,现在终于等到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了,今天老总递给我合同,本来商量好的工资是1800左右的,但是,他说什么什么东西我不太记得了,总之意思是写在劳动合同的上工资是1200.虽然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想请教各位,小企业是不是经常会采用这种做法?这样写对自己的工资到底有多大
我是今年大四刚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三月份的时候我在一家公司实习,实习期是到6月30日,签订了一份实习协议,但是我不愿意继续做这份工作了,公司在五月份的时候送我去了上海培训15天。现在我要离开公司,公司要求我赔偿违8731元约金。在合同中有写到,若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而我是提前三天申请的,合同中写了
我是去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就职于广州市某设计研究院,去年七月份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固定期限为:2008年7月8日到2009年7月31号。 由于个人原因,我打算在合同到期以后就离开单位。但是人事部却提出要收违约金(合约第五条中有这么一个条款“凡乙方作为应届大学毕业生被甲方接收就业的,在毕业后的三年内,未
双方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30万,是由违约行为订立的,实际的(可查的)违约损失只有几百元。最初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违约金条款并签了协议,但当对方违约后,又认为违约金过高,不愿意赔付。法院会支持我方得到这笔30万的赔偿吗?
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格式上,违约金通常是20%,请问: 1.是否能把违约金修改成为固定的金额呢? 2.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将违约金提高到和房价差不多呢?(如房屋价格为100万,而违约金写成95万,并在补充条款里再确认一次,若一方违约将赔偿95万的违约金) 3.若以上合同成立,到时候引发官司的话,这个违约金成立吗?
我在天津工作,09年7月签订了三年的合同期,合同中有说明,“乙方保证三年工作期限,若中途由于乙方原因中断工作,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8000元/每年”,目前我只工作了半年,想辞职考研,但公司要求交纳违约金。根据现行的劳动法,我不满足培训或保密的情况,那么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有效么?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少交或
我07年与单位签订6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职工未履行完合同,提出辞职,需按未履行的年数缴纳每年5000元违约金,08年新劳动法规定禁止企业设立违约金条款,请问,我当年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金的款项还有效吗?我离职的话还用不用缴纳违约金?
我07年与单位签订6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职工未履行完合同,提出辞职,需按未履行的年数缴纳每年5000元违约金,08年新劳动法规定禁止企业设立违约金条款,请问,我当年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金的款项还有效吗?我离职的话还用不用缴纳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