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4月20日由旅游公司安排中巴车从成都机场接回绵阳,下车后把相机包遗忘在了中巴车上,包内有5000元左右的现金和一个价值1万元左右的相机。事后半小时发现此事,立即联系旅游公司,旅游公司联系到司机,司机当时单独一人开车在回家的路上,答应帮忙寻找,后来回复没有。我是坐在中巴车副驾驶位置,没有其他的旅客可以经过,而且其他的游客和我是一个单位的同事。我在车上的时候还看过相机的照片。可以肯定相机是在车上丢失了的。现在汽车不能给我提供车载监控。请问我现在怎么样利用法律的手段,为自己挽回一些损失。
我把地址写错了东西被返回了,可我找不到我的快递单了,但是我留的地址是个旅店,快递公司要求我拿旅店的公章才可以取回。可我租的旅店没有章怎莫办呢
您好,我是酒店的一名出纳员。由于去年10月份的时候酒店是淡季,当时就把库管员辞退了,后来库房的钥匙就交由我保管,期间从未更换过钥匙,一直到今年3月份,库房里的烟不见了,损失差不多1万元,库房里的烟也是由专门的柜子存放,钥匙也是由我保管,第二天,我像平时一样开库房的门,一进门就发现烟不见了,然后立即报案,
一位顾客在店里消费,店内无监控,顾客无要求导购保管,店内有播音提醒,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导购不知情的情况下,顾客的包丢失了,顾客说有现金和手机,请咨询下我们要赔偿吗
我的手机在ATM上丢了,从监控能看到是我后面的取款人拿走了,现在也能从银行查到那个人的信息,也报警了,但民警说这是道德范畴,他们也管不了,这明明是不当得利啊,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同学聚众进入合租房打人,并造成我的一些东西丢失,赔偿方面何如定?
因为一些小纠纷,在外合租的同学召集了另外两名陌生同学到合租房直接动手打我,导致我的一些洞穴丢失(大概值上千元),扭打过程中互有损伤,但我损伤严重些。请问这种类型的事主要责任在谁,东西赔偿怎么算?
2013.4.06下午舍友告知我租住的房子被盗,随后报警,已立案侦查。其中在案发后房东是第一个发现我的房门时开着的但是没有通知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有责任?小区有保安二十四小时执勤但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下小区是否有责任?应付几成?
我先是打110电话报警,然后警察给我打电话问我的情况,我是想调看一下路上的监控查一下车牌然后打司机.我去找交警查,人家说要去开个证明,我去找警察,人家说要当时出警的民警开证明,一个说去丢东西的地方开证明.我该如何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