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我家拆迁是按人口,但是也要用老房子抵扣35平方之后才能分得相应的安置房,如果没有35平方就要用钱买,老房子都是父母。女方的户口也在一起,女方和男方占的比例有多大?这种情况离婚,女方需要补给父母拆迁时抵扣的平方数的钱吗?因为她的安置也是用父母的房子抵扣的。相当于说,她户口在这只是有个指标而已,要分房子就要用钱或者老房子抵扣,但是当时抵扣的是父母的财产。
新婚姻:婚后一方父母出首期,产权登记夫妻名下的房屋,哪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首期,剩下夫妻双方贷款,房产登记双方名下,请问按照新婚姻法,若离婚,房子全部属于共同财产吗?如能出示一方父母出资首期证据,是否就可以只视贷款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父母家拆迁,因我和孩子户口在家,所以拆迁款中有我们两个人的人头费每人2.5万。孩子还有独生子女奖励金5万。另拆迁时按户口可以每个人享受50平米限价房面积,这个面积是要每平米2300元购买。购买时是我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我和孩子正好100平米,父亲交全款买了两居。现房产证还未办理。 现在我爱人整天惦记我们的奖励金
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
现在还未结婚登记,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了房,但还没办房产证,如果后面进行了结婚登记,并且房产证上面写下夫妻双方的名字,假如以后离婚了,房子女方有份吗? 还有 有没有可能, 如果离婚,出资方父母出示出资凭证等,可追回全部产权(按新婚法解释,双方父母出资的,可按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财产,那我所列的情况能否理解为
婚姻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开办的公司,产权登记是孩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高学历的女儿嫁给了外地,在他们夫妻婚姻期间,男方父母为儿子出资办了公司。购置了几处房产,产权登记都是在他们儿子的没下,也没有赠与合约与公证。所与夫妻公共财产吗。他们面临离婚。
婚姻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开办的公司,产权登记是孩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甲乙双方结婚有三年,在这婚姻之间甲父母购置了房产。户主是甲方。产权是甲方。甲和父母也没有办赠与协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亲于2010年二婚。现居住房屋为2008年拆迁安置房,房屋面积76平米,房屋所有权归父亲和女儿(本人)共同所有。拆迁安置时房屋差价以及装修用款均为女儿支付。目前该处房屋面临再次拆迁安置,请问如果再次拆迁安置,此房屋的所有权父亲的二婚妻子是否享有?如果父亲去世,其是否有继承权????
结婚前,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造的私房,房屋登记在我个人名下,结婚后该处房产被拆迁,拆迁补偿安置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来的,拿了三套安置房,未出一分钱,请问这三套安置房是算我的婚前财产呢?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安置房要办理房产证了,如果产权证只写我一个的名字是不是就算是我个人财产了?如果写上对方的名字,
结婚后家里的平房拆迁分了两套安置房,当时做了公正,我一套,我父母一套。我想问我这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家里的平房拆迁分了两套安置房,当时做了公正,我一套,我父母一套。我想问我这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前一直和我父母住在一起,婚后就搬到别的地方住了。平房就只有我父母住。
婚后买房夫妻产权名,买房前协议签订双方父母按出资份额比例享有权益?
夫妻双方买房,买房款主要由双方父母(男方父母份额较大)和夫妻共有财产购买。买房前由夫妻双方与双方父母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与双方父母按照各方出资比例享有对应的产权和权益。房产证上仍为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协议上同时规定,如果所购房屋市场价格出现变动,出资各方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同时享有对应的损益。以上协议如极
土地流转拆迁房屋,城镇子女继承农村父母房屋财产待遇与本地居民标准是否同等
子女户口属于集体户口,未享受国家待遇,当地老百姓拆迁每人35平米商品房,我一家三口能不能分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