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2年,期间他父母为我买了电脑、电动车、数码相机,去我老家时给我家买了烟酒。我父母提出登记前要买金首饰,后来买了2万的金首饰,然后去年12月去登记领证的,今年4月向他父母借款28万用于买车(写了借条,签了我们俩的名字),车主是他。 我一直没有个人收入,他在上班。现在闹离婚,请问电脑、电动车、照相机这些贵重物品该怎么分,特别是车(我不想要)?另外,我在同居期间意外怀孕两次,我自己选择去流产的,这能要求赔偿吗?
现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但原告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收入)和一系列无理的赔偿来达到要钱的目的。本案中房子是婚前财产,双方短婚一年没有小孩,婚后收入部分各有收支,现在只有一个特殊情况想咨询各位资深律师,被告的存款中有7万元是在登记结婚后被告的母亲借给被告做生意用的(有当时的银行的转账记录
请问,我和她是经过人家介绍的,认识不到3个月就在我们农村办了酒席但没拿结婚证,彩礼加首饰钱差不多有6万,婚后也回了一部分回来,现在生活还不到2个月,生活中因为她一点不会过日子花钱太大了她用的钱我都不知道去向,我就把钱私自取出来由我保管,就因这事闹了别扭,说钱不由她来管理就分手,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是领证前签署的二手房中介协议 然后领了结婚证,领证时间是2009年8月 最终房产中心交易是在领证后的2个月 首付是男方父母出了90%,女方出了10% 贷款是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的 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的名字 想请问,这种情况离婚,房产将会如何分割呢?
11年5月份登记结婚,十月份买的房子,因为已婚房子是我跟对象两个人的名字,实际上房子的首付是我单方面父母拿的钱,装修钱也是我自己的钱,对象没有出过钱在房子上,现在因为感情分裂想离婚,她要跟我分房产,请问她有这个权利么?起诉离婚的话会是是结果呢?
丈夫经常有外遇,现小三大肚子了,我想上诉离婚,请问我怎么能他不分财产或少分?我有小三写给他的一些誓言,以及好多人证,实在不想让他们好过,是不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 也有小三给我写的一些短信
结婚刚一个月还不到,我是女方,婚前我家里给拿出五万五千块钱全是陪嫁钱,给他买了一辆车,那车男方家也搭了两万吧。然后结婚他家有一处房子,因为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名字上是给我们的。结婚他们家给了我们一共六万吧,但是我们买了家具家电就花了四万了,还剩两万,结婚接份子钱一共有两万吧,我给了我妈一万,他又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