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描述:夫妻婚前购买一房,男方父亲参与首付,房产证上写有男方和其父亲的名字,婚前办理的产证;混合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现已还清;夫妻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房产价值一般的金额;现男方无力支付,同意签署离婚补充协议将房产转给女方。 问题: 1、房产中有男方父亲的名字,同意通过买卖将50%房产过户给儿子。但由于夫妻已离婚,离婚后过户的一半财产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变更给女方么? 2、补充协议签署后房产证可以更名为女方么?需要交税费么?
我们家11年9月生了一对龙凤胎 女方在生产时患妊娠性脂肪肝导致大出血 导致子宫被摘除 大人小孩住院治疗费用全是由我和我父母承担 孩子到现在一直吃的奶粉 全是我自己购买 还要养一辆车 生活负担很大 女方从未分担我的生活压力 反而变着法找我要钱 因此感情破裂 我在婚前购买过一套房屋 一直到现在都是在用我个人的公积金还
已经在离婚写书上签字以后还能不能主张财产重新分割以及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明显不公平)
已经在离婚写书上签字以后还能不能主张财产重新分割以及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明显不公平)
婚前贷款买房,女方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如果不幸离婚是否房屋财产会对半分?
婚前由男方买的房, 首付男方付的, 婚后1年多才拿到房产证, 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她的名字(贷款在还中....)。请问假如今后不幸离婚,这房屋财产如何划分?请各位详细说下,万分感谢!
男方可提出离婚,女方带孩子无工作,双方子女及财产,房屋怎么分配?
男方可能有外遇,有一月薪6000元左右的工作,双方吵架后分居半年,男方只是偶尔探望孩子,提供孩子的生活费,男方于半年前提出离婚,女方因带孩子无工作和收入,现过年孩子和女方生活,男方对孩子不管不问,男方和其家庭不接电话,女方现觉得双方无法生活下去同意离婚,双方有一6岁男孩和一2岁半女孩,房子属男方,请问子女及财产
二次起诉离婚,离婚财产(期货房屋)能否一次判决,而非财产另行起诉,有无法律依据
我于2012.12.10二次起诉离婚,法官只判离婚,财产另行起诉。我的疑问是我坚决要求离婚财产一次判决,法律上能支持吗? 因我是女方,无工作,如财产再另行起诉,经济上承受不起。 案情:我婚前财产有自建楼一栋,婚后共同购买一门市,并在自建楼上加盖一层隔热层。后面门市和自建楼均拆迁,门市偿还后,对方还在门面所在楼
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后产权归老公,若想再复婚,房子还能是共同财产吗?必须得公正吗?
我跟老公2006年结婚,婚后购买一套房子,房证上是老公的名字。2012年底我们离婚,协议上将房子归老公,现在因为孩子想要复婚,那这套房子如何才能再成为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去公证处公证吗?还是只需要双方签个复婚后的财产协议就行了?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离婚后补偿款以及安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
结婚前我自己的房产,结婚之后拆迁了,现在如果离婚安置房屋和拆迁补偿款应该算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是这样,和前任妻子已经在拆迁之前离婚了,有一个儿子16周岁,现任妻子无子女,回迁安置房按人口计算,我与现任妻子加上儿子,三口人,每人享有40平米回迁房,可以要两套两居。若果没有现任妻子只可以要一
1.婚前女方自己的十三万借给男方父母,这笔钱离婚时归女方所有,还是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9个月时贷款买房,首付由男方家里出钱,贷款男方换了半年多,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财产,还是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3.婚前女方借给男方父母的十三万块钱,男方父母说,这笔钱买房子了,用卖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