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段时间我的电动车和自行车放在地下室走道内被盗,自行车上锁了,电车在地下室充电忘记上锁了,我们小区每年收取物业管理费,现在去找物业理赔,物业说他们一点责任也没有,我在物业一楼物业管理那看到有一条讲的:小区内业主丢失物品的,应在协商的情况下划分责任。物业经理说那是以前的规定,现在没用了,我们住进来不到两年,房子也买就买了三年多,规定难道变得这么快,再说规定上面又没规定日期,我们只是觉得双方都有责任,但现在物业推得一干二净的,小区内平时进出陌生人和车辆,保安也很少过问,请问物业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作为业主应该怎样跟物业公司交涉? 谢谢!
我在一小区内租住,每月租金内已含有物业费,均足额交纳。并于今年10月配合物业进行的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登记并办理了出入证。08年12月18日周四晚上将近18点,我照常将电动车停在门栋口,次日晨起8点20分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即刻到物业办公室报案,发现其保安管理方面有如下漏洞: 1、我要求查看18日晚至19日早晨的监控录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车棚内存放,白天被盗,物业是否有赔偿责任?昨天下午3点被盗,小区监控能发现,但是电动车出门口时的人不是很清楚,已报案。
律师你好:我在一小区买了一套住房,每月交物业管理费。当时交钥匙时交了100元车棚费。【院内有敞车棚和封闭车棚两种。封闭车棚收费存放】我的电动车放在敞车棚里,电瓶被偷。请问律师小区物业有没有责任呢?
物业管理协议中免责条款不负赔偿之责的第二项如此写到:因暴动,抢劫,形势犯罪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但因物业管理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请问车棚设备故障可以认为是技防过失吗?物业应该赔偿吗?
刚交付的小区(公共区域暂时还未交付)单元门外管道井的电缆被盗,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4月9日早上发现3栋无电,经过排查发现单元门外公共管道井的电缆被盗(穿线管口并无新的抽动痕迹),晚上也有物业保安在事发区域每小时巡查一次,但由于小区刚交付,监控、路灯等安防设施都未配备到位,且开发公司在移交供电公司时物业公司没有参与验收,请问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谢谢!
2013.4.06下午舍友告知我租住的房子被盗,随后报警,已立案侦查。其中在案发后房东是第一个发现我的房门时开着的但是没有通知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有责任?小区有保安二十四小时执勤但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下小区是否有责任?应付几成?
我摩托车停在小区被偷,锁了1把索利特的链条锁,锁被1剪为2掉在地上。我们小区很小100户人家都不到,只有1个出口有保安。 小区也没车库,只有1个上面加了雨棚的下面放2轮的,经常停满,很多车没人骑的物业不管说这是没办法的,我车子比较大也停不进去。停在自己楼下物业划的白线里。 与物业协商,物业坚决不赔,还说你去打
1、小区单元门无视频监控。 2、小区单元门有门禁系统,而楼道电梯可直达负一楼地下车库,地下车库至电梯口处无门禁。 小偷是通过透开进户门锁进入的。
我现在在珠海,现在珠海禁摩,我的车是三无的,我停放在保安亭的管理区域内,第二天发现车被盗了,我找了保安理解情况,他说已经报警了,但他又说警察不受理无牌车的案件,后来我打给了物业管理处的经理询问了下,她说它们并没有责任负责赔偿,还说我如果坚决要赔偿的话,就要到法院那起诉。..我现在改怎么做才好?物业管理
自2013年4月26日农历3月17日起,因为老家有事情要处理所以回老家办事,在临走的时候电动车还在车库里,到2013年4月30日农历3月21日回到临沂以后,也没有去车库看一下,在5月2日中午12点15分发现被盗,车库门是完好无损的,我们也有每月交物业管理费,但没有签合同 只是有他们的收据,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报警的话需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