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但是房款快到期了,我们的房子房款 是了俩次付清,现在只剩尾款没有交了,首付女友付的,如果我们把房子买下办理结婚证然后到房管所将我们俩个人的名字都登记到房产证上面。那这个房产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吗?求解答!
如果是男方付首付的房子,婚前要求协议如果婚后因为男方的任何过错,包括男方父母干涉婚姻导致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这样的协议有效么
父母离异,父亲名下有套房产,还没办理房产证,父亲想再婚,如果做婚前房产公证,只公证这套房子归父亲个人所有,不做其他处理,再婚后,如果父亲先去世,女方知否能够继承房产,女方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男朋友家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男朋友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结婚了,按揭有我们共同负担,请问如果我男朋友同意房产的一半归我进行公证的话,婚后如果离婚,是否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我和我男朋友婚前贷款买房,主贷人是我男朋友。产证上写我和我男朋友,还有他爸妈四个人的名字。贷款过程中银行要求我和我男朋友去做公证,费用为0.2%,我想问下这个公正的作用是什么?
因为男朋友父母首付买了套房子,房产属于男朋友个人,贷款男朋友与其父母在还,因为父母怕我婚后,他与我离婚的话,我什么也得不到,所以想婚前把他的房产公证为婚后共同财产,那样的工作具有法律效应吗?或者说,我还要做其他事情吗? 我也知道最好加上名字,可是我男朋友说加名字要出一笔比较大的加名费,这怎么解释呢?
我准备今年结婚,现在名下有套房子,请问按照新的婚姻法,我是否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以防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时出现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