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年初2月份我和一朋友合伙开了家家政服务中心,合作初期两人关系良好,有合作协议,当时每人出2万总共4万,听朋友说注册金少的话,好像交的税比较少,所以在工商局注册是我一人的名字,注册金2万。 在这几个月的经营过程中,出了不少矛盾,现在两人已经不说话了,由于办公室的固话是合作伙伴去办理的,就在昨天她去营业厅办理把固话转移到别处,然后再办理转移到她手机上的业务。现在办公室的电话不能用,也就没有业务,而合作伙伴可以接电话,业务都是她的,但租金还得我和她平分,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开店后一直亏,有一人说不干了,要求全额退回投资的钱。帐上都一直没钱的就没退,后来他直接跑了,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还说以后亏钱他一分都不拿出来,等赚了就回来分钱!我们要怎么办?
最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培训学校,,每个人出资50%,我俩各负责一个课程。各个课程的收益不同。请问资金如何分配才最公平? 现在朋友提出各自负责的课程收入分开,即各收各的帐,这样合理吗? 如果我不同意该如何提出相关法律条文说服?钱已经投进去了,我们之前也没有立定协议。
问 题: 你好: 我想质询个问题, 我现在有个汽配店, 是2005年2个人开始做的,投资是一样的,得利也是1:1的, 中间有个第3方证人, 合同一分为3, 每人一份, 当时签的合同也没写期限, 是个体经营户,现在想分开,营业执照的法人是我,大事小事都是以我的名义办理的 现在因为2家不和总是产生矛盾,现在要是分开而且我
问 题: 你好: 我想质询个问题, 我现在有个汽配店, 是2005年2个人开始做的,投资是一样的,得利也是1:1的, 中间有个第3方证人, 合同一分为3, 每人一份, 当时签的合同也没写期限, 是个体经营户,现在想分开,营业执照的法人是我,大事小事都是以我的名义办理的 现在因为2家不和总是产生矛盾,现在要是分开而且我
7月初我与其他三名合伙人共同出资办了一家小广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9月其中一名占股40%的合伙人极力说服我们抽调公司所有流动资金投入一家饭馆进行改造重新经营,期间又新增3名股东,饭馆老板(也是房东)、饭馆经理、厨师长三人(后来厨师长和经理被实际管理者强行收回了股份),除饭馆老板以场地入股占30%股份外,我们
准备与人合伙出资经营公司,但此人目前外债累累,请问在我们合伙后需要对这笔外债承担连带责任吗?我应该如何规避因合伙人的个人外债而对公司产生的潜在风险?
合伙经营,但执照领为一个人的名字, 另一个人如果合同签好了,不知道利益还能否会受到损失?合同主要关键内容要什么写才好?我想花钱请律师帮忙写一份合同,
合伙经营公司,但执照领为一个人的名字, 另一个人如果合同签好了,不知道利益还能否会受到损失?合同主要关键内容要什么写才好?我想花钱请律师帮忙写一份合同, 执照名用谁无所谓呗?主要合同签好就没问题了,对吧?
我和另外一个人合伙经营一个店面(不是公司)、他以店子的名义在外面借了大量的债,我要承担吗?
我和另外一个人合伙经营一个店面(不是公司)(店子是由他先转接别人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以前那老板的。我只是后来出资参股,并不店面实际经营,都以他的名义在经营)。他以店子的名义在外面借了大量的债务,(借款合同上只有他的签字和他私刻的公章,我并不知晓,也没有签字),现在人被抓了,我作为股东要承担多少相关责任
我们四个人合伙租赁了一纸厂经营,租期五年,现干了3年,每人出资十五,其余资金为代款,现一合伙人见经营不太好,中途不干了,收回的货款也拿上跑回老家玉田去了,并说给业务户不结给我们货款,到至我们经营不能正常进行,亏损加大。请律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