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于去年被骗于河南,今年初骗了几人去他所在的传销窝点,但这几人跑了出来,去警察局报案,报的是抢劫案,于是当地派出所以抢劫案将其逮捕,并向其家人发了通知书,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他到底属于什么罪行?怎样才能使他所获的罪行减轻到最低?
具体是在06年的时候这个人骗我朋友在做生意,大概花了10几万,但最近几年每年去他家要钱他都不在家,今年去的时候发现他在家,就让我老公把他带到了我们家让他打了欠条就让他走了,没有超过24个小时。现在他不还我家钱,还告我妈非法拘禁,说给我妈打他了,他还去鉴定了轻微伤,我朋友现在还在看守所,请问像这种情况我朋友
我弟弟跟他老板(他老板开的是贷款公司)为了讨债扣留了一个人十天左右,后来那个人偷偷的报了案,告我弟弟老板非法拘禁,现在我弟弟也被抓去了,处在刑事拘留阶段,非法拘禁期间我弟弟没动手打过人,他老板打了人算轻伤吧。请问我弟弟会被判刑吗?如果判刑大概要判多久?
于00在上海经销水果为由骗我13万元水果款 ,耍赖不给,经诱导回砀山被我们看到,我们同时住进宾馆,在宾馆期间没有限制于--自由,但我们还是看着他 谈判,索要我们欠款,还边招待,但于00感觉丢人不好出门,后来打了欠条,之后反咬一口说我们非法拘禁,要我们包赔精神费,务工等等 这样合理吗
我姥爷的地薄膜被别人撕了,姥爷找他们说理,派出所以找我姥爷以谈话为由 把他骗上车 又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 把我姥爷拘禁了5天,他们 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