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未离婚),期间一方如果出轨算不算是过错方?有没有过错赔偿?
如果是同居甚至结婚呢,算不算?
2007年8月,夫妻在珠海因感情不合开始分居,分居不久后前妻说他有男朋友了,然后去离婚,但是在离婚的路上,前妻又反诲,于是没有离成,但是两人从那时开始分居至今,现在每当男方提起离婚时,女方就玩失踪,请问男方有权要求离婚吗,该如何才能离掉婚?
父亲和母亲没有结婚证拖着不离婚.分居2年了这期间父亲借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母亲和我打工的钱算是父亲
父亲吃喝赌.整天喝酒动不动就打母亲.我和妹妹很小的时候就被遗弃在家里是叔叔把我们带大的.现在都20多岁了.本想回到父母身边好好的组织一个家.但是父亲看我和妹妹都大了可以赚钱了.就整天不做事让人端吃端喝.后来我无奈之下将母亲接到自己家里.母亲也要和父亲离婚.但是因为没领结婚证.父亲一直拖.他们是88年结的婚.户口本上
夫妻结婚四年多,有一子一女,其中女儿仅为9个月,现在丈夫才告诉婚前与另一女子有染并生有一子,但没有登记,据丈夫所说现在仍和女子有联络但无发生关系,当然作为妻子是不相信的,并且丈夫让妻子选择,若选择不离婚,他将继续与该女子联系并要时时看望他们所生的儿子并给予赡养费,实为逼该妻子离婚。想问这种情况下离婚
因外因导致的分居,不是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居后如果一方与他人产生感情想离婚
夫妻双方和家庭无力购置房子,男方父母对女方有侵犯和破坏的意向,导致女方自杀未遂而分居各自家,并不是两个人的感情不好,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会见一面,女方应该是不会去男方家生活了 女方家里对男方有意见不愿与其一起生活,夫妻两人只能分居, 假如一直无力购房,不能共同生活一直这么分居,买不起房会对婚姻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一对夫妻在2011年10月份开始闹离婚,这期间一方身体一直不好,直到分居到2012年5月14号,一方病故,期间另一方一直没有给病故者任何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和住院费”这样该什么处理,婚姻是自动离婚还是丧偶,死者生前说的死都要离,这样还能离吗?
夫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蓄意制造分居来达到离婚目的,另一方可否要求法院不准予离婚或者赔偿一切损失
夫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刻意分居2年,再向法院诉讼以感情破裂和分居达到2年这个理由来离婚。无过错的一方能否要求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或者要求法院以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一切损失作为离婚的条件?具体的实际事实是女方老母索要了彩礼后女方去男家住一个月后就人间蒸发强烈要求离婚。生活中不做家务,却要给她发工资,经常找借口
我孩子才一岁大,因夫妻感情不合发生争吵而动手打了她,现在她提出离婚并要求做出赔偿,请问是否合理?
我孩子才一岁大,因夫妻感情不合发生争吵而动手打了她,现在她提出离婚并要求做出赔偿,请问是否合理?
两人感情不合,每年在家过年后就分居两地,两人基本上是属于AA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有一个小孩由他爷爷带着,她很少打电话回家给小孩子,每次要求她和我在一起都是各种理由推脱,要求和她离婚,她又不同意,她的具体地址又不告诉我。如果我要求离婚,能不能达到离婚的要求,要是离婚,像我这种情况会不会有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