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向甲方承包了工程,有将工程转包给丙方,丙方的工人出了事故,如何解决这起法律纠纷。但承包时三方都未签合同
中山市珠江饮料厂有限公司诉霸州市珠汇饮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4)二中民初字
请找出争议焦点,列出判决的法律依据,并对判决进行简单评价 请帮帮忙,谢谢!
我家在河南,2009年7月7日,我家一辆运输车帮货主运货,因买方与卖方有经济纠纷,使我的车遭到买方非法扣留长达1年之久,现在我向法院起诉有纠纷的买卖双方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当地法院是参照河南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是按照1990年颁发的文件,我家的车子是8.5吨,按照这个文件每天包赔的误时费只有91元,这种包赔是不是合理。
2010年7月19日,我全家来到了法院的一间房间,律师叫我们等,参加的就我父母还有姐,就没有其他人员参与,等了很久,快十点半了,律师就拿了几张纸就叫我们签字,其他什么也没说。签完字,律师说结束了。我们都很好奇,怎么就不上庭呢?总共交了一万二左右,没有上庭,签完字就结束。这程序有没有问题啊???
2009年7月2日下午6点,张万(老师)电话宴请刘义(老师)和另外四位老师到其家吃饭喝酒,饭局持续到晚上9点,张万叫其女婿开车送五位老师回学校,回校途中河水涨大,车子过不了河,后来张万女婿就徒步护送其中两位女教师过河回校,鉴于三位男教师已经呵酒过多,考虑到护送过河的安全问题,还是送三位男教师返回张万家休息,
2009年7月2日下午6点,张万(老师)电话宴请刘义(老师)和另外四位老师到其家吃饭喝酒,饭局持续到晚上9点,张万叫其女婿开车送五位老师回学校,回校途中河水涨大,车子过不了河,后来张万女婿就徒步护送其中两位女教师过河回校,鉴于三位男教师已经呵酒过多,考虑到护送过河的安全问题,还是送三位男教师返回张万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