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因为涉及房产合同诈骗被警方带走有14天了,当事人认为自己不违法,是属于合同纠纷,自己能以资抵债,房产和多个人签定了合同,并收取了定金,并没有退还给买家,涉及金额达到400万左右,这种情况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我们都见不到他,如果真判了,会判多久,是不是把钱还上让对方撤诉就能免于刑事责任呢
我找了律师申请会见,第一次时间是在拘留后的48小时以后,在这十多天里我要求律师再去会见,却被通知不允许,说只能在8月12号,也就是30天了,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律师的问题吗?是否要换律师才行,律师也没要求提供任何的资料,家里人什么都做不了,难道就只能等,有律师回复中提到取保候审等相关建议,怎么这个律师都没有和我门说任何要求
张某有一处房产,当时急于用钱,把房子低于市场价(18万)3万左右卖给田某15万,田某当时付房款10万,拿走房产证和钥匙,要求过户时补清余款5万。 一月后后,田某带另一人(杨某)找到张某要求过户,并拿出另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给张某(合同内容大体是张某将此房卖给杨某,并模仿张某笔迹签名),要求张某依照新合同将房
A、B、C、D、E四人各出资120万、60万、40万、12万、3万在甲市建砖厂。其中A为甲市人,B、C、D、E为外地乙市人,和同约定:A为法人负责垫资建厂,B、C负责经营。在投产前因为找不到工人干活和水源无法保证而不能开工,此时B、C想撤资而A不同意。B、C在未告知A和D、E情况下将砖厂的推土机2台(总价值60万元)开走到离甲市不远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时上级不按合同发放工资拖欠克扣我们的劳动所得之后我们没有拿到印的工资就在争吵中相继离开现在上级提出诉讼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本人是一位报刊亭商户,2010年5月份在深圳从一位徐某手里接手经营报刊生意的。当时由于急切经销,但从未经营过此类生意。签合同协议忘了同邮局部门签有效经营时间。另外交了6万元的转让费给徐某,现因经营壮况不是很好,需转让出去,但因没有通过邮局协商就把店接了,现在经营合同时间已到需要同邮局续签协议但合同又给弄丢
有一套房子是我两个叔叔一起送给我得。因为当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 但是现在我其中得三叔反悔了。想把房子要回来,因此我把他告上了法院。 现在我三叔又把我二叔追加为被告。我二叔是第二赠予人。我二叔现在也同意做第二被告。请问这样对我有那些利处和那些害处。
我公司去年和业主签订两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三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今年7月份因为我公司的面积不够用了,决定另外租赁厂房。业主除了要求没收三个月的保证金外,还要加收至少6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我们觉得很不合理。另外,合同里只注明了业主合同终止的权利,而没有注明我们合理终止合同的权利。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家与我二爷家签订协议,他提供地基,上有旧房,由我家翻盖新房,用15年后给他,协议规定了盖堂屋和大门,在协议规定之外我家又盖了配房。现在用了8年了要拆迁,请问我家多盖的配房回迁面积及赔偿属于谁。另外不到的期限怎么处理好,如果我们要求他赔偿法院是否支持。 注:地基是农村的(我爷爷分给他的旧房子),我家在
我在一年前向一房产公司付了2万元定金,想购一店铺,时间为半年,并说好该店铺在我购买之前不能租给其他任何人(我但合同中没有注明此项),可该公司在我付定金不久即将此店面租给别人,我发现后向公司说明此事,公司随即和租店面者解除了租赁关系.不料定金合同到期后,我却由于资金没有到位购买不成,房产公司却要求我赔偿公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