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97年进入企业,1999年企业为其他员工缴纳社保,我的社保企业是从2002年开始给我缴纳的,请问我可以要求企业为我缴纳1999年---2001年的社保吗?
本人是2013年2月28日离职的,但是后面医院交我补缴一月份二月份各202元,三月要补缴1300多,他说是按照最高社评补缴的,这样的情况说法是正确的吗?这样收取是合理的吗? 麻烦大家给我讲讲,很着急,我去社保局 也推这推拿的
首先感谢各位律师能为我解答问题!! 2009年2月,我在上一个公司应聘就职,但试用期没有给我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因为北京限制外地人购车,参加摇号的时候才发现。现在我能够到劳动冲裁去申请让上一个公司为我补缴吗?时间限制是不是已经过了?
各位律师好,我想问下,我是20O9年毕业的,8月份开始进入单位工作,当时单位没有帮买社保(老员工都有买),直到2010年3月份才开始帮我买社保,那么 1.现在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7个月的社保吗? 2.如果要求的话程序麻烦不? 3.如果可以,但公司拒绝怎么办?谢谢! (在该单位工作前从没买过社保)
辞职后补缴的社保,该公司承担的部分公司耍赖要个人承担,劳动监察大队说他们不管,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2013年3月份辞职的,辞职时今年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社保规定今年社平工资未公布时离职,就要按社平工资的100%补缴社保,那么单位把应该单位补缴和我自己补缴的部分全部都扣在我自己身上,自己补缴部分我已经交了,但是公司扣住接续卡不还,强行要我补缴应该公司承担这部分,去渝中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了,他们
去年房子首付已经付了,银行贷款也贷了,还了半年款了,今年银行却要我补缴社保,合理吗
我不是广东本地人但我去年8月订的房,交了百分之三十首付,银行贷款也下来了,我十月开始还贷了,可是现在都已经半年多了,银行说让我去补缴一年社保,要不担保公司该罚滞纳金了,但国五条才刚下来,我购房法之前啊,太不合理了,要补缴一年社保我上班的公司根本办不了,只有找中介走不当程序,才能办了,会花很多大头钱,
本人从2010年进厂,2011年12月开始交社保至今,按1800的基数交的,现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要求我出资未交社保期间平均工资的10% 然后帮我补缴,是否合理,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1800的基数交?有何法律依据
我是2008年11月来本单位工作的,直到2011年11月单位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从2011年11月到1013年11月。如果现在我被辞退,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之前三年的保险吗?要求单位合同期内被辞退的赔偿是按四年半还是一年半呢?
公司如果给我补缴社保,或者我通过劳动保障局让公司给我补缴社保,那我自己还要再出社保钱吗,如果我现在换了公司,那社保该怎么办呢,社保多久能补上。半年才能有社保卡,旧公司还在补办社保,新公司怎么接受我的社保呢 不是说超过一年就不能投诉了吗?我11年11月的社保 如果公司不给我补缴我能投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