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王某提出需要担保,曾某遂请好友黄某为其担保,黄某拿出自己刚从周某手中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将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交给王某,但为作抵押登记。事后,曾某无力偿还借款,王某要求曾某偿还该借款,同时要求黄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注:周某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也未将房屋过户给黄某。
我的儿子在我不知情单位情况下私自将我名下房产办理了抵押贷款,请问,该行为是否有效?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是否有效?能否要求银行返还房产证?我该如何向法院起诉?我的儿子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买卖房屋合同是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开发项目的前提下签的,是否有效?
我于09年听信了开发商办公室主任兼该房地产公司股东之一人的蛊惑,与公司法人代表签署了据说在今年4月即可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并交了10万元预付房款,但后来听说这个公司根本没有拿到本项目的开发权,当我提出还款要求时,开发商拒绝了,理由是协议上有一款写的是共同开发,我被作为投资人了,房地产商在没有任何房屋预售许
有一朋友的房屋产权证被亲戚骗走当做抵押向别人借钱,但没有办抵押登记,朋友也知道是无效的抵押,现朋友的
有一朋友的房屋产权证被亲戚骗走当做抵押向别人借钱,但没有办抵押登记,朋友也知道是无效的抵押,现朋友的亲戚被判刑,房屋产权证还在别人的手中,朋友怎么才能拿回房屋产权证
这是这份转让协议的内容 房屋产权和宅基地转让产权协议 甲方:房主之女 乙方:买主甲,买主乙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老街的门面及住房产权及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 .............. 二,转让价格 ..........(合计八万三仟) 三。其它事项 1.甲
您好; 我爱人家因四男四女8个子妹,由于双亲去世后,1991年兄弟子妹商量并签定协议,但没有公证,暂过户到我爱人名下,1996年我们分得了单位旧房一套,1999年我们以拆迁户和无房户在单位集资签定购房协议。待子妹陆续搬入单位后,2000年该房屋由我爱人代表8个子妹,无偿赠给没有工作的妹妹,后因房屋即将倒塌,妹妹之子
我与合伙人共同出资(各出50%)购买的房产。因为考虑过户费用很大,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过双方协商,草签协议大致内容如下:1.双方各自出资50%,购买某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号。2.房屋产权归属: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产权各占50%。3.租金分配收益,双方各得50%。4.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由乙方负责保管。5.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