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是国有企业,现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总经理成为最大的股东,在改制的过程中他侵吞和隐瞒国有资产,可没有证据,请问怎样举报他?
五厂破产凌云接管保险不签,冷暖不管,股份不退,工伤不管,领导吃喝,没钱卖地。大笔一挥楼房自来一套又一套。房子盖好就是不分,新变旧。工人上告警察接走,一切的一切纯属事实,现在的小区(北)就是一个崭新的非洲难民区。如果有时间来参观一下,体会一下,社会主义和谐的五厂(凌云)社会
国有资产(原来属于某供销社的)转资,企业若干人买下,变成股份制。现在这个厂遇到拆迁。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拆迁是地表建筑拆迁补偿了一笔钱,但是现在供销社提出要把这笔钱四六开,部分给供销社,这样是合理的吗?
有一个亲戚,因为领导的指示,占用了国有资产,其中他私人的部分是8万元。想了解一下最坏的可能会是判多少年呢?还有怎样能争取缓刑的机会?
厂长私下和卖家签订了买卖合同而没有经过职工大会。职工阻挠厂长出卖国有资产是否侵犯买主对货物的所有权,是否可以立案上告公司和职工?
我单位在两年内分别按照单位领导安排伪造养殖户花名册套出8万元钱,分别以年终奖的形式发给职工,7人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在单位杂支和慰问局领导,请问我们是犯了什么罪? 该款项是财政划拨的能繁母猪补贴款,已经发放完后剩下的。一审法院认定为共同贪污罪。单位领导开会安排伪造花名册,套出后没有立即私分,叫单位报账员
国有资产改制企业可以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仅有几名权威高层就可随意对涉及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吗?比如在同一劳动用工合同期内由总经理提议召集几个权威高层人员就可代表广大股东对涉及职工内养、提前退休等劳动用工体制及薪酬待遇诸多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随意决策吗?请问其劳动用工管理体制有无时效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