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承包林地合同合法有效,林权证应该由谁交给个人,我应该到哪里去领,不给办怎么办?
农村个人承包林地合同合法有效,林权证应该由谁交给个人,我应该到哪里去领,不给办怎么办?
有一农村家庭在83年落实责任制时从生产队分得三个人口的林地,后其中之一的女儿外嫁。这次林权改革还是填发三人到户,只是户主变化变成儿子。现外嫁女要求回来回来分割林地经营权权属。经村镇多次调解无果,其弟不想给她分割,她要求政府确权处理。请问政府有否这一法定职责。是否由人民法院来确权处理。
您好!我母亲原一直生活在农村,农村户口,1990年由于当时社会现状及政策允许情况下,跟随我父亲转为了非农业户口(我父亲当时为小学教师,非农业户口),现父母住在城镇,母亲无生活来源,在老家还有老房屋和一此自留地及原生产队分给承包的林地。我母亲现想重新转回到农村户口,是否可行?国家在这方面是否有文件规定?另
2008年少部分村民及村干部将村里近10000万亩土地承包给了一个林业公司,但是由于没有经过组织村民开会,大部分村民都不承认合同,也拒绝领取补款,2009年经过村民投票149票不同意承包出去,1票弃权。现在经过4年时间,之前那些签订合同的少部分村民/干部利用各种威胁、代签、欺骗等手段骗取了将近80%的人领取了补款,还联合
2008年少部分村民及村干部将村里近10000万亩土地承包给了一个林业公司,但是由于没有经过组织村民开会,且合同条款苛刻不合理,大部分村民都不承认合同,也拒绝领取补款,2009年经过村民投票149票不同意承包出去,1票弃权。现在经过4年时间,之前那些签订合同的少部分村民/干部利用各种威胁、代签、欺骗等手段骗取了将近80%
原告张文金家的承包林地在舍帮歹村,松毛林,又叫小麦冲。被告岳兴正家是本村二组人,原告张文金家是三组人,各自分有自己的林地。1988年被告岳兴正趁原告张文金及弟兄在外读书、工作之际,就强行毁林,把原告张文金家的林地开挖为地;并骗取原告父母及弟兄的同情让其耕种。因为原告张文金及弟兄在外读书、工作、被告的欺骗
一是农村林地承包合同规定为10年是否合法? 二是我们村合同一包10年,合同到期,另一承包者(没有采伐证)在前一承包者未知情的情况下,偷偷采伐直径在12-18厘米的大约100棵杨树,合不合法?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