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进行旧村改造,一开始开动员大会的时候村领导定的是每户可要2套房产,一套120平米每平方1000,一套100平米每平方1500,加上地下室合计305000元,并没有其他费用,可现在村委会把旧房产赔偿的钱先行把新房产的钱扣除还追加扣除了许多钱,包括房产证款、房屋修理费等等共计多扣除5万余元,村民不同意向上反映但没有结果,该怎么办?希望律师能给予回复谢谢!!!
我的户口不在济南,1996年买过一套住宅,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未变更成本人名字,但双方有约定产权归我,可以任意出租出售,现在面临旧村改造,据说:一个平方给600元然后走人,本村居民一个平方补1.1平方,这样的做法分明不合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改造期限1—3年该如何办理? 2、另外1993年买过一次房子1996年卖掉,但土地
你好.请问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赔偿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有那些惠民政策?是按房屋使用面积赔偿还是按房产建筑面积赔偿?赔偿时给房产按百分比的折旧是否合法?如果未达成协议.强拆,我们怎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否还拥有物权法.?如果签订协议我们应该注意那些方面? 谢谢!
由于门前广场改造施工,周围用临时施工强全部围起来,广场地面挖掉重新铺设,造成我们门前无路可走,无人能进来,我们十几户个体业主长达2个月无法开门营业,是否有赔偿?
村委将我村140亩土地,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全部由开发公司出资建造,然后将160000平方进行分成,作为开发公司付出资金的回报。但有部份有资金能力的村民不同意村委的方案,不同意签字,要自己出资建造,不知能否有双赢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