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业律师,您好! 现本人想帮助母亲卖房,母亲住在北五环,我住在通州。相距太远,想卖了让老人换房我们住的近一些方便照顾和看望。房子具体情况如下: 1. 房子性质:已购公房。购买(买断)时间:2012年10月18日。房本上时间:2013年4月23日。房本已下发。 2. 房子持有凭证:房本产权证(大红本)、购房合同(房主我母亲与单位签订的盖章合同)、各种税费发票和一张 单位开具的购房款收据,没发票。 3. 购房款是按福利性质核算的,计算工龄等,最后总价购房款为四万一千元。 以上不知我表达清楚了没有。 问题:1. 显而易见房子不满五年,房本刚刚下来。这种不满五年已购公房出售还要按照国五条缴纳个税吗? 2. 有什么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吗? 3. 已购公房可以顺利上市交易并过户吗? 感谢您的宝贵时间,谢谢了!
您好!我父母这两年相继去世,他们生前有两套房改房。我们兄妹三人,每家都有各自的房子一套,其中大哥的是单位分的福利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大嫂的,已经五年以上。二哥没有结婚,单身。现在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看我们如何处理才能花费的费用相对较少,但又能保证大家的合法权益。 1、如果我们办理继承手续,过户到三人
我是广西钦州人,我2004年把户口转入钦州学院为非农户口,毕业时把户口转回农村,但户口还是非农业集体户,我的户口和家人自动分离出来,单独立个户,户别就成了非农业家庭户口。户口地址还是我们村,现在我要转为农业户口,应怎样办理?
你好 我的问题是 我家的地被政府收购回去了 一亩地得一块地皮(地基) 有7块地皮 我目前还没有结婚 地皮也还没有安置下来 我想知道我结婚后 地皮才下来的话 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到时候房产证 是不是需要两个人的名字 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还是属于婚后财产 可以办理公证吗?
我是一个广州地道的农村人现在住在嬷嬷家房子是他们以前起的房子房地证也是他们的(现在是危房子下雨漏水什么的)。 老爸以前分地农田(大概有10多年的土地我们叫“五边地”是永久的田地)现在老爸因为一些意外事故死亡现在住的房子所谓的家人要把我和老妈踢出去(再者就算我和老妈不走在现在不是我自己家房子拆建也是不
我们是服装批发的,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和我们合作好几年的杭州的客户突然给我打电话 说急等着用钱 让我凑给他 他说回去了就转给我 当时他电话里说要几万 因为一时也没有那么多 就只有几千 他说也可以 于是他发过来一个账户 但不是他本人的 他说是他朋友的 他的卡没带在身上 于是转到这个账户2000元 他说先用这些打发一下他的
律师: 您好! 我居住在城乡结合处,公婆育有2子。30年代有一处老宅基,80年代初又建造一处房屋,当年长子15岁。因为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所以在做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时将后建造的房屋做在长子名下。此时长子成家另立门户,于是长子就有一处自己的宅基了。现在老爷子想将老宅基给次子,长子不允,说父母财产应对半
您好,我和我丈夫2011.10.31办理结婚手续。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结婚的这几年中,丈夫在外欠下巨额债务,今年房产证名字改为其父亲的名字。我想请问下,如果和他协议离婚,关于房产问题,我有无分割的权利,另外,关于债务,是否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麻烦您详细跟我说一下,谢谢。
前一阵子我用我驾驶本帮我小舅子的朋友张去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汽车,租车人是我的签字,担保人是他另外一个朋友梁,车我都没碰就让他们开走了,结果把车给撞了,他们把车送回租赁公司的时候张只交了2000元修理费,因为当时刚送到修理厂,最后实际的修车费用数额还不清楚,现在知道总的修理费是4500元,租赁公司算了40%的
问题的来龙去脉比较复杂,大致是这样的:我家老人解放前以私人的名义在城中心租住了一套住宅,约30平米,当时签署了租房合同,后来国家把房东的房产没收充公变为了公房,老人也领到了正式的公房折子并向国家缴纳公房租金。又经过了大概八年后,国家落实政策又将该房产以带佃返还作为条件,把房产所有权以及承租人一同交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