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1.房屋性质是私房,所有人是奶奶(已经与数年前过世),奶奶有五个子女,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三个女儿在奶奶过世前7年左右就分别嫁人搬离了此房屋,两个儿子的家庭与老人同住直至老人过世。 2.房屋里有两个户口,分别是大儿子夫妇和女儿女婿及二儿子夫妇和儿子媳妇。 3.大儿子身体不好,长病假,大儿媳已经退休。二儿子尚在上班,儿媳退休。三个女儿中两个女儿已经过世,各有一个子女。 4.现在房屋要拆迁了,旧区改造,具体方案还未公布,但动迁工作人员口头表示主要是补偿居住在此房屋内的人员。现在老人的三个女婿不肯在具结书和委托书上签字,要求均分房屋拆迁补偿。 问题1:如具结书和委托书上仅有两个儿子的签名是否依然可以拆迁。 问题2:具体补偿的分配是否要看具体的拆迁协议约定的补偿种类以及拆迁补偿里有多少是对房屋的补偿、有多少是对被拆迁人的奖励? 问题3:一般情况下如何分配
我与我丈夫是1989年登记结婚(他前妻已去世),他与前妻有三女一子,子只有十四岁,1994年我与他购买了他单位的一套房改房,1999年我俩回丈夫老家生活,我丈夫于2001年在老家去世,当时子女均已成年,三女也均已成家另过,之后我一直在老家生活,无生活来源,我丈夫去世时未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一直由其子居住,并未付我一分
结婚未满一年,因和妻子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目前面临拆迁,动迁房产权人为父亲。妻子的户口在4个月前迁入,她以前曾经经历过动迁。另外房子以数砖头的方式动迁。 请问如果起诉离婚的话,妻子有无权利对动迁房提出分割要求?
结婚未满一年,因和妻子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目前面临拆迁,动迁房产权人为父亲。妻子的户口在4个月前迁入,她以前曾经经历过动迁。另外房子以数砖头的方式动迁。 请问如果起诉离婚的话,妻子有无权利对动迁房提出分割要求?
我是当地人,2006年买了县城边一个村民的土地,建了两间上下的房子,217个平方,当时做的时候没人阻止,但现在开发卖给了开发商,要拆迁,政府定性为违章,不给予补偿,我们该如何做?
我家在镇里临道有两间土房(50平米),几年前被我老叔私自拆倒。现在要拆迁建楼。我有81年老房照,我老叔有新办的土地使用证。我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我有2间居住房靠路边,有人要租用且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我不知道政府什么时候拆迁,(估计在2年内吧)怎么做才能不会在拆迁时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如果不能够避免我就不租了。比较急先谢谢解决! 如果转成门面房会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