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老公婚外恋,我将两套房产在2009年3月经他同意公证在我和女儿名下,后因他屡教不改,无奈2009年6月离了婚,孩子我抚养,他不承担任何义务。2009年12月,又因某些原因复了婚,现在我实在无法跟他生活下去,想离婚,他说复了婚房产又有他一半了,要离就要分他一半,请问他说得对吗?我该怎么离婚?
我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婚后数年因感情不合,曾3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前夫未到庭均判决不准离婚,期间一直是分居的,至第四次提起诉,被告前夫任未到庭应诉,法院就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并诉准予离婚,当时女儿(已成年,在读书)和儿子(未成年,在读书)都派给了我,因被告前夫故意躲避下落不明导致我申报的财产和
男女双方结婚后,一同开店做生意,其中男方父母共同帮忙了一段时间。现男方提出离婚,并转移了全部财产。但女方对财产数目,转移财产的银行都不清楚。女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男方有过错,宅基证上市男方的名字,另一套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另在男方名下有一个建材店和石灰池,现在马上要动迁了。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配
我是1994年11月结婚,现有一女15周岁,婚后户口于96年2月迁到男方,2004年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居委里登记的户主名字是男方,原来的房子是私房,户主是他母亲,但我们并没有分户(户口本上还是算一户在一起的),这里估计没有几年就要动迁。 现因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想请问离婚后我是否有权力分配到私房
我们现在协议离婚,财产主要是一套房子,协商后男方主动什么都不要,离家,注明房子归儿子所有,但是房主的名字是男方.请问这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我于2001年15万购得一房 分15年还贷 2008年结婚 妻子户口不在一起 还贷都是用我的公积金和我的父母的钱 2010年5月把房子卖出得130万,8月妻子和我离婚要求分65万 请问合理吗15万并非首付 是当时的总价 现增值到130万
我与老公离婚是在老公的胁迫下签署的离婚协议,之前曾多次以我不带孩子为由殴打过我(该期间是我去学驾照),之后提出离婚,我我不同意,他便用刀驾到我脖子上威胁我,不得已我签了离婚协议,该协议属于不平等协议,6岁儿子由男方抚养,家中数套房产全部归男方所有,我是属于净身出户,觉得很冤,是否有办法让这个男人承担
我现在想与他离婚,但这方面的有关事项我一点都不知道,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配
我们结婚十年了,但一直都是这么凑合的走过来的,孩子也九岁了可他不珍惜现在的生活,有时还动手打人,我现在已经让他给打怕了,一次次的忍让和原谅都没有让他改变,却反而变本加厉大大出手,我实在没法和他过下去了,只有采取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