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第六项的条件。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应怎样向受害人的工作单位索取赔偿。
情况说明:我右髌骨骨折(髌骨爪内固定)的右韧带撕裂,被认定为工伤,(参加了工伤保险)我已经从社保部门得到了医疗费(只有医疗费),假如我能鉴定为九级伤残。 问题1:我还能向社保部门索取赔偿吗? 2:应索取哪些赔偿?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外的其他伤残赔偿都要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才能获得,但我还是想继续留在原来单位工作的,是不是意味着那些赔偿我是无法获得了????? 另外,关于赔偿的诉讼时效应该是两年,是否意味着必须要在两年内解除劳动关系???? 怎样才能在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获得赔偿???求解,谢谢!!
我于3月2日在上班时被机器压断三根手掌骨(连接食指、中指、无名指),厂方将我送往医院进行了治疗,并于3月21日出院。但将在4月20日左右再去复查。还未进行伤残鉴定,也未与厂方进行有关赔偿谈判。请问我该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我是环卫车队的一名临时工驾驶员!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单位已经干了有11年了!今年3月25日我驾驶单位生活垃圾清运车在工作中翻车受伤!右侧肋骨断两根,用金属固定,永不在取出金属固定物!意味着今后不能在生病时做核磁共振检查及不能过飞机场安检!右侧肺部由于肋骨碎裂被碎骨穿伤!右侧盆骨的坐骨
我的公公今年58岁,在一个私人的桥梁厂里打工,一年多了。今年3月10日下午正上班的时候,那天刮大风,把一个航标刮跑,公公赶快躲闪,被航标拍住小腿,有30左右平方厘米的面积,深度5厘米左右,肌肉全部坏死,万幸没有伤及骨头。现在正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工厂报销。我老公一直在陪护。医生诊断,肌肉坏死部分需要慢慢生长
我父亲和母亲在一个县城工地上做挖井的工作,没有和公签什么劳动合同,是一个熟人包工头雇佣他去的,2012年12月18日从井里上来的时候由于吊起来的工具的钢绳断了,在离井口1至2米的高度掉下二十几米的井里,现在还在医院康复科治疗,进医院就诊及手术费等到现在为止费用都由对方负责,但最近对接下来的医药费不愿意负责了。
我父亲和母亲在江西赣州市一个县城工地上从事挖井工作,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包头请去的工人。在2012年12月18日,父亲从井里出来时,由于吊他上来的工具的钢绳断了,在离井1至2米的高度跌进二十多米深的井里,目前在赣州市医院做康复治疗,目前为止,医疗费用均由对方负责,但最近他有不负责的行为,我家人正准备去
我在废品加工厂上班,不小心一个300多斤的铁块掉下来砸到左脚大脚趾,经过医院检查,骨头有点破裂,打了一颗钢针,另外伤缝了6针。老板付了医药费,受伤期间就给了1000元生活费。我该怎么样去找老板赔偿工资、还有3个月的生活费、或者其他的补偿,怎么样老板才会接受?谢谢你们帮我解答下,感激不尽。
我工伤后,单位不申报工伤认定,还以扣发工伤前工资逼迫我辞职。我经过漫长的路,做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仲裁裁决6万余元。仲裁裁决并不公正,我本想算了的,可单位仍不给钱,说要起诉。我已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受理了。 听说单位所在地政府做公园,动员搬迁。我担心单位搬走了,我胜诉后,单位账户没钱